
朗读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建设单位,施工、监理企业,燃气公司: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营造“人人关心安全,人人重视安全”的氛围。根据上级有关开展201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建设系统实际,我局制定了《2019年兰溪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18日
2019年兰溪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和
“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根据兰溪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兰溪市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兰安委办〔2019〕19号)和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金市建建〔2019〕32号)要求,结合我市建设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主题,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安全生产教育和一系列内涵丰富、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安全素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促进我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
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
三、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9年6月1日至6月30日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
四、活动主要内容
(一)开展安全生产学习活动
各科室(单位)和相关企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精神,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听取安全生产情况专题汇报,以更加强烈的政治担当和责任担当,把安全生产牢牢放在心中、抓在手里。
(二)开展安全主题宣传活动
1.全面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各科室(单位)和相关企业要通过信息平台、电子屏、橱窗、黑板、横幅、宣传图片等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营造活动氛围。
2.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月主题教育活动。各科室(单位)和相关企业要组织开展职工安全生产教育活动。教育形式有专题讲座、安全生产公开课、知识竞赛、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等,确保每位职工都接受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要开展“监督员上1次安全课”活动,内容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重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各相关企业企业应结合实际,全面开展一线作业人员安全生产专题教育。
3. 各科室(单位)和相关企业要积极参与6月14日“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三)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1.开展一次办公场所用电消防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科室(单位)和相关企业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开展一次本单位办公场所用电设备设施和消防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按照“三定”要求,逐一销号。
2.开展一次建筑施工综合大检查活动。由我局负责组织,分管领导带队,对所辖范围内的在建工程进行综合大检查。检查要突出重点,包括建设单位发包、施工单位分包及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防护情况,特别是超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做到每个必查;在建工程的预留洞口、电梯井口、通道口、楼梯口的安全防护情况;在建工程的楼面临边、屋面临边、阳台临边、升降口临边、基坑临边,以及吊篮、移动架等安全防护情况。
3.开展一次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大检查。以城市桥梁、城市防涝、城市燃气为主要内容,进行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隐患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4.开展一次城乡危旧房汛前安全大检查。各相关科室(单位)要及时掌握城乡危旧房发展动态,准确把握新增危旧房名单,开展重点检查,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隐患。要及时检查地势低洼地段房产的物业单位防汛物资的准备情况。
(四)开展“树标杆、学标杆”现场观摩活动
各施工、监理企业要按照“树标杆、学标杆”活动要求,深入推进“学标杆、树标杆”活动,由我局组织召开一次现场观摩会活动,全面展示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工具化、标准化、智能化、规范化水平,促进全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的提升。
(五)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
在房屋建筑施工安全、城市燃气、城市防涝、城乡危旧房、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演练后相关单位和企业要及时总结经验,及时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队伍,增添应急设备设施,以进一步提高应急能力。
(六)开展典型案例曝光查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