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兰溪市气象局关于公布2019年全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全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办法》和《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监督检查办法(试行)》要求,经研究决定,现确认兰溪市广拢化工原料有限公司等48家单位为2019年兰溪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名单见附件),并就加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认识。
省委从2009年起已将台风、洪涝、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的防范工作纳入建设“平安浙江”考核体系,各有关单位要从创建“平安兰溪”的高度,充分认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面落实气象灾害防御责任,确保必要和必需的安全投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落实相关措施,杜绝相关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进一步落实气象灾害防御主体责任和属地安全监管责任。
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法人代表和主要负责人应切实履行气象灾害防御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明确本单位气象灾害防御分管领导、责任部门、专(兼)职管理员,建立健全各类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管理制度、日常操作规程和各类应急预案,全面落实各类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案。
2019年初兰溪市委市政府已将气象灾害的应急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和管理服务工作纳入乡镇(街道)“三定方案”。各乡镇(街道)要落实好安全生产的属地监管职责,将防雷安全检查等纳入到安全生产巡查、检查工作中。
三、进一步落实防雷安全管理措施和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
1、防雷安全重点单位要落实好防雷安全管理措施。各防雷安全重点单位要认真执行防雷设施定期检测制度,加强对防雷装置的日常保养维护,自觉落实防雷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制度,取得检测报告并存档备查。若发生雷击事故及时向兰溪市气象局(联系人:吴建欣;联系电话:88838070,13706896583)报告灾情,并积极协助做好雷电灾害调查和鉴定工作。
各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信用等级高、技术能力强的防雷检测机构开展检测服务(易燃易爆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其他防雷装置每年检测一次)。
对落实防雷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将依据《浙江省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办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其他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要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各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要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应急预案、灾情报告制度和气象灾害预警传播机制等建设;做好气象灾害监测和防御、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和传播工作;组织人员参加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年度培训。自公布之日起1年时间内完成应急准备认证各项工作。
附件:1.2019年兰溪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防雷安全重点单位)
2. 兰溪市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申请/认证表
兰溪市气象局
2019年11月26日
附件1
2019年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
(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名单
序号 | 重点单位名称 | 类别 |
1 | 兰溪市广陇化工原料有限公司 | 防雷安全 |
2 | 兰溪市奇和有机原料有限公司 | 防雷安全 |
3 | 兰溪市中大化工有限公司 | 防雷安全 |
4 | 中国石油浙江金华销售分公司兰溪区域油库及加油站 | 防雷安全 |
5 | 兰溪市万盛达化工有限公司 | 防雷安全 |
6 | 兰溪市大众燃气有限公司 | 防雷安全 |
7 | 兰溪市三益化工有限公司 | 防雷安全 |
8 | 兰溪市顺达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 | 防雷安全 |
9 | 浙江长鹰化学试剂有限公司 | 防雷安全 |
10 | 兰溪市黄店液化气有限公司 | 防雷安全 |
11 | 兰溪市亚华液化气站 | 防雷安全 |
12 | 兰溪市游埠液化气储配站 | 防雷安全 |
13 | 浙江丰登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防雷安全 |
14 | 浙江永泉化学有限公司 | 防雷安全 |
15 | 浙江嘉宝化工有限公司 | 防雷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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