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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的通知

2021-06-03 兰溪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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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安全第一。牢固树立质量安全是工程建设生命线的理念,突出施工图审查对工程结构安全、消防安全、防雷安全和公共利益的把关作用,始终把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放在首位。

(二)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服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等技术服务单位的主体责任,以及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的终身责任,加强对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全过程监管。建立施工图与设计人员的关联记录,施工图的修改、设计人员的变更等均通过信息系统实现和记录,确保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可追溯和落实责任。

(三)优化审查方式。在施工图联合审查已包含消防设计审查、防雷设计审核等行政许可事项技术审查内容的基础上,分类实施事前审查、自审承诺备案等不同审查方式,强化勘察、设计单位对施工图的自我审查和质量控制,逐步缩小事前审查的项目范围,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

二、主要工作

(一)实施事前审查、自审承诺备案分类管理。按照项目复杂程度和重要性程度,将施工图审查分为事前审查、自审承诺备案两大类,对属于自审承诺备案范围内的,试点实施施工图审查“自审承诺备案制”。

对特殊建设工程项目清单范围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实行“自审承诺备案制”,建设单位可在项目勘察、设计单位出具的自审承诺书上签署知晓和认可的意见,并委托勘察、设计单位将全套施工图和自审承诺书上传省施工图联合审查系统备案后,不再批前进行施工图审查,在满足其他审批条件的前提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接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二)强化事后监督。对实行“自审承诺备案制”的工程,建设局采取批后抽查管理。事后审查按30%比例进行抽审,采用抽审的项目,在事后审查环节或者事中监管时发现未完成施工图设计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建设局依法责令停止施工、改正、作出处罚,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该勘察、设计单位所勘察、设计的项目在一年内不得实行“自审承诺备案制”。

(三)完善信用监管。充分利用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建立勘察、设计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将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不履行承诺的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开,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三、统筹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宣传。建设局要加强对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政策宣传和培训,指导帮助工程建设相关主体了解改革、支持改革和参与改革,特别是要督促勘察、设计单位切实转变理念、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升勘察、设计质量。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及项目拟落户镇(街道)向建设单位主动告知我市试点实施施工图审查“自审承诺备案制”相关规定,建设在项目“交地即开工”联审会上向建设单位送达《施工图审查管理告知书》。

(二)形成部门合力。建设局要切实承担牵头职责,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统一认识,密切配合,共同保障改革稳妥有序推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审批手续办理时,提醒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图设计,落实“谁设计谁负责”。

(三)强化技术支撑。继续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借助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技术力量,加强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全过程监管,切实发挥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技术支撑作用。

本实施意见自202041日起施行。

 

附件:1.《特殊建设工程项目清单》

2.《施工图审查管理告知书》

3. 勘察、设计单位自审承诺书

 

 

 

 

 

                             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326

 

 

 

 

 

附件1

特殊建设工程项目清单

 

1.按照建设部令111号《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所称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

2.指建筑物层数≥25层、建筑物高度≥50米、单跨跨度≥30米或单体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的民用与公共建筑。

3.按照国家规定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工程,指按照公安部令第119号《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建设工程。

4.人民防空工程;

5. 需经气象部门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的项目:油库(加油站)、气库(加气站)、弹药库、化学品仓库、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

6.建成后用于销售的住宅、商业、办公建筑(包括保障性住房)项目等涉及第三人权益的房屋建筑工程。

7.燃气工程、单跨≥40米或总长≥100米的桥梁工程、≥10万吨/日的供水厂工程和≥8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工程;


 

附件2

施工图审查管理告知书

 

各建设单位:

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我市对特殊建设工程项目清单以外的建设工程实行施工图自审承诺备案制。

实行自审承诺备案的项目,建设单位可在勘察、项目设计单位出具的自审承诺书上签署知晓和认可的意见,并委托勘察、设计单位将全套施工图和自审承诺书上传全省施工图联合审查系统备案后,不再批前进行施工图审查,在满足其他审批条件的前提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接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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