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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人民政府:
2019年以来,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强工兴市、拥江兴城、文旅兴兰、环境兴人”四大战略,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要求,把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优化建设领域发展环境当做头等大事来抓,不断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制度,加强法治教育。现将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扎实开展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1.坚持将学习贯彻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健全完善我局学法用法制度,深入学习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充分利用周一夜学或空余时间,学习公务员法、行政诉讼法以及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提高领导干部知法懂法用法能力。加大对建设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培训力度,利用周一夜学时间集中组织宪法及法律相关知识学习8次,积极参与学法用法三年轮训和学法用法网上考试。
2.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宣传内容,不断加大宪法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法律知识和宪法法律意识教育,推动落实宪法法律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各类专项培训的必修课。
(二)全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1.推动“最多跑一次”更深层次改革。一是探索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掌上办”。目前我局职能范围内的97个事项已全部开通“网上办”和“掌上办”,市民可直接在“浙里办”APP中上实现网上申请办理。二是积极做好事项“颗粒化”的相关工作。根据省建设厅的发布的事项“颗粒化”标准,及时认领并在政务服务网上进行更新完善。三是推行统一受理平台,学习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3.0版的应用,确保投资项目在线运行和审批时限不超时。四是做好“无证明城市”改革工作,涉及我局办理事项22项,共梳理涉及建设系统的证明数量35项,按直接取消、数据共享、申报承诺、部门核验等不同取消方式取消证明提供,并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无证明城市”改革应知应会培训。五是积极推行民生事项“一证通办”工作,及时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任务。六是完成金华市“互联网+政务服务”集中攻坚工作,确保六大考核指标符合考核要求。
2.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履行审查义务,扎实清理增量,全面贯彻落实《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内部工作程序的通知》,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内部工作程序。经梳理,我局2019年度未出台涉及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
(三)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
1.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认真贯彻《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凡涉及公众切身利益或民生重大问题的事项,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规定。
2.加强合法性审核。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核制度。2019年度,我局未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通过并签订行政合同一份。
3.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工作机制作用,及时在浙江省政府法律顾问信息服务系统中输入法律顾问工作记录,为建设领域法治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4.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自查。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