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为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依法打击涉气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如期完成蓝天保卫战,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冬春季大气环境执法行动。
一、行动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2019-2020年冬季大气环境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中央、省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克难攻坚,精准发力,突出群众反映涉气环境问题较多的区域及重点企业,围绕治气各项重点工作,认真组织专项检查,整改一批涉气环境问题,查处曝光一批环境违法案件,推动我市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行动时间
2020年1月19日— 3月底
三、主要任务
(一)废气重点排放企业防治情况检查。组织对火电(热电)、水泥(含粉磨站)、医药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电镀(酸洗)表面处理、燃煤生物质锅炉等重点废气排放企业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废气、粉尘等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物料堆场扬尘管控情况及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状况等。
(二)VOCs管控及治理情况检查。检查化工、轮毂、光膜、包装印刷、纺织印染等有机废气重点排放企业和市区干洗业单位有机废气收集、处理情况,严厉查处废气直排、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