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相关企业: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和资质标准实施办法》(浙建〔2015〕5号)以及《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县两级行政审批扁平化改革的实施方案》(金市建综〔2016〕5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本次申报资质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及评审,并在兰溪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xi.gov.cn/)上进行了公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准予浙江清水消防工程安装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的申请事项,现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