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人民医院医共体、中医院医共体: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等五部门关于开展2020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办〔2020〕8号)精神,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为加大我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县域医疗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水平,经研究决定,2020年我市继续开展卫生健康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现将今年我市卫生健康人才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招聘)对象
2020年报考普通高校,具有兰溪市范围内户籍,立志为我市卫生健康事业服务,并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考生。
二、招生院校
温州医科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招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湖州师范学院招收本科护理学专业,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招收专科临床医学专业。
三、招生(招聘)计划
2020年我市定向培养招生计划(详见附件)
1.本科临床医学专业:温州医科大学2名;杭州师范大学2名;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16名;
2.本科护理学专业:湖州师范学院5名;
3.专科临床医学专业:金华职业技术学院25名
四、招生(招聘)与录取
1.2020年卫生健康人才定向培养工作实行招生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并轨进行。按照“先填志愿,择优选拔,后签协议”的原则,本科和专科均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温州医科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第一段分数线,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湖州师范学院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第二段分数线,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第三段分数线。
2.实行按兰溪市户籍为单位定向招生(招聘)的办法。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在第一高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此类定向招生相关高校专业,否则志愿无效,考生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按招生计划1:1.2比例,将考生名单提供给各招生高校。招生高校将相应名单分发至市卫生健康局。
3.兰溪市卫健局根据招生高校提供的名单,会同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生体检。体检标准、项目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结合专业要求执行,色觉异常视为不合格。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招聘)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生,并在兰溪市人才网公示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