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0〕57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5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1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20〕4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为做好2021年度本市规模粮油补贴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全年稻麦复种、一季旱粮种植和“三园”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不含大小麦)、油菜种植50亩以上的规模主体。
二、补贴申报程序
1、申报核实。规模主体据实自行向村委会申报种植面积,提交面积申报表(附件1)和种植土地流转协议及承包流转耕地面积清单(附件2),并在申报表和承包流转耕地面积清单(附件1和附件2)上对真实性承诺签字并签申报承诺书(附件6)。未提供土地流转协议、或提供的面积申报表填写不全、承包流转耕地面积清单与申报表不符的,村委会可不予受理。如申报逾期,责任由规模主体自负。村委会对申报情况进行登记、核实、汇总,根据核实结果,制成村补贴面积分户清册并汇总(附件3),随同规模主体申报资料,上报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村补贴面积分户清册须由经办人、村负责人签字,并盖村委会公章,在村委会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七天,并拍照留存,公示无异议后责任农技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