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兰溪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精神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大型商超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突出落实大型商场、超市等相关责任人的防控主体责任,最大力度控制新型冠状病毒传播,保障企业安全有序经营,特制定如下应急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高度重视大型商场、超市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市部署上来,周密组织,采取坚决有力举措,切实做好大型商超疫情防控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加强对大型商场、超市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及时发现,立即报告,迅速采取措施,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严防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二)联防联控。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条块结合、联防联控、分工负责,共同落实防控措施。
(三)及时处置。对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观察病例应做到分类、有序管理,确保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对防控对象及密切接触者按规定进行医学观察。
三、预防措施
(一)完善防控机制。大型商场、超市的权属人或经营者要建立内部疫情防控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流程,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内部责任机制和应急预案。
(二)加强排查检测。大型商场、超市权属人或经营者可通过要求员工办理“工作人员出入证明”等方式,督促企业对每一名员工的籍贯和14天内去向进行排查,并“一人一档”做好员工建档登记。督促承租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兰返兰员工,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健康监测、核酸检测和隔离管控等工作,全面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解除集中隔离后7天居家健康观察和7天日常健康监测工作。要加强大型商场、超市出入口管控,确保进出人员带好口罩,实行逢进必检体温制度,亮健康码。
有进口食品上架的超市,要落实“三证一码”制度,并落实好物品、内外包装和冷库(柜)的消杀措施。
(三)设施物资到位。大型商场、超市权属人或经营者要购置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等疫情防控必备物资;设置有集体宿舍的商家、企业,要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要按照辖区园区、镇街的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并向所在村(社区)报备。
(四)做好清洁消毒。大型商场、超市权属人或经营者每日至少一次对卫生死角、垃圾收运点、电梯及其他封闭空间等公共部位的环境卫生管理和消毒工作,减少病毒传播渠道。加强对卫生保洁工作人员的培训,重点讲解各种药剂的使用方法,确保清洁消毒取得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