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兰依组办〔2020〕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根据《国务院部门行政裁决事项基本清单(第一批)》《浙江省省级部门行政裁决事项基本清单(第一批)》《金华市市级部门行政裁决事项基本清单(第一批)》,结合我市实际,我办制定了《兰溪市行政裁决事项基本清单(第一批)》《兰溪市规范行政裁决程序的指导意见》,请各相关单位按照上级要求,切实履行行政裁决职责,大力推进行政裁决工作,不断完善行政裁决制度,加大行政裁决宣传力度,发挥行政裁决在解决民事纠纷上的重要作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在省、金华市出台配套措施及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行政裁决配套措施及工作机制,并将办理行政裁决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样式等在浙江政务网或政府网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