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兰溪市乡村振兴“兰江蟹”养殖示范区建设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溪市乡村振兴“兰江蟹”养殖示范区建设方案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2019-2022年)》《浙江省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以环境美、品质优、竞争强为目标,按照“依法治渔、创新驱动、质量兴渔、市场导向”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兰溪市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5年)》等文件精神,按照绿色兴渔、质量兴渔、品牌强渔的工作要求,不断推进渔业行业转方式调结构。以扩大“兰江蟹”养殖聚集区面积为核心,大力推动全产业链建设,带动我市水产行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提高品牌知名度,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产业增效。
二、示范区建设目标
以赤溪、永昌、诸葛、兰江、上华为区域板块,重点开展“兰江蟹”养殖产业推广工作,形成5000亩以上的养殖示范集聚区。2021年,打造3个“可学习、可参观、有效益”的养殖示范场。经过标准化养殖,示范区年产“兰江蟹”350吨以上、平均增收20%以上,同时带动周边2000户水产养殖户开展“兰江蟹”养殖生产。
三、示范区建设内容
(一)制定完善“兰江蟹”养殖标准体系。参照现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制定完善示范区水产品的产地环境保护技术、水产投入品使用技术、养殖技术、包装技术、储运技术和水产品质量标准,使示范区水产品生产全过程都有相应的标准可遵循。
(二)建设核心示范场。对基础条件较好且养殖规模不小于100亩的水产养殖场进行改造提升,形成3个核心示范场,以点带面,推进水产标准化生产。
(三)加强技术培训。组建技术专家组,给予技术支持,服务全市蟹农。制作“兰江蟹”养殖技术标准简明技术手册或操作卡,发放到示范区内养殖户。举办一系列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班,及时指导蟹农按照标准要求规范进行“兰江蟹”养殖。归纳总结示范区建设经验和建设成效,引导广大水产养殖户开展“兰江蟹”养殖生产。
(四)提高养殖设施设备水平。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养殖设备和水产机械,提高示范区内的生产能力和数字、机械化水平。
(五)加强产业服务队伍建设。在市农业农村局选拔一定规模的专业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形成一支稳定的服务队伍,遴选一批渔业科技示范主体当做样板,采用分级培训机制,加强高素质渔技推广队伍建设。深化院地合作,积极加强与浙江海洋大学、浙江省淡水水产研究所等省内外科研院所、高校进行协作,提高产学研能力,促进渔业提质增效。
四、保障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