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关于兰溪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兰溪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现代物流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产业,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对于优化资源配置、改善发展环境、提高经济效益、增强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战略意义。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支持物流集聚发展
对我市物流企业新入驻至50亩(含)以上物流、仓储场所,租用办公、仓储用房开展经营活动,年营业额(以开具发票为准)达到1000元/平方米(含)以上,且营业额和税收每年均有增长的,自入驻第二年度起按照“先交后补”方式给予物流企业房租补贴。
补助标准:办公、仓储用房按实际面积计算,给予每月每平方米4元的租金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15万元/年,连续补助不超过3年。
二、加大新建物流项目支持力度
(一)对新注册的优质物流企业,每年地方综合贡献额达到100万元(含)以上的,前三年按企业年度地方综合贡献额的100%给予奖励,第四、五年按50%给予奖励。
(二)对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新建物流项目,给予实际投资额3%、最高100万元的补助。
(三)单个企业不重复享受(一)和(二)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