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创新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优化执法资源、完善协同机制,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4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8号)等文件要求,现就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划转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划转事项
自2020年9月30日起,将《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明确的15个领域20个方面共300项行政执法(行政处罚)事项,划转至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