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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办[2007]17号
华舍街道2007年农民培训和转移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村、居(社区):
根据绍县农培训办[2007] 1号《2007年绍兴县农民培训和转移工作思想》文件精神,结合华舍街道实际,为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农民培训和转移工作任务,经研究,现就深化完善农民培训和转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培训和转移任务
2007年全街道被征地农民技能培训任务1300人,转移就业940人(详见华舍街道2007年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计划表)。在岗农民技能培训300人。
二、培训对象
1、在“三有一化”改革中,2006年以前已参加养老保险的16周岁以上,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下的被征地农民。
2、已从事二、三产业的在岗农民。
三、培训重点
1、加强被征地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围绕促进被征地农民的转移就业,根据我街道实际,及时调整充实就业技能培训“菜单”,不断提高培训质量,使被征地农民有一技之长,为就业转移打下一定的基础。
2、加强在岗农民技能提升培训。对现已从事二、三产业的在岗农民,组织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即对在岗农民进行初、中级考证培训,以后培养一批企业急需的技术型人才。
四、培训方式
由华舍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在县教育局、县农培办的指导下,根据街道实际,开展“三单制”培训,即成校出“菜单”,农民选“菜单”,政府来“埋单”,被征地农民、在岗农民根据培训“菜单”,自主选择培训项目,免费参加培训。
五、工作要求
1、培训机构华舍成校要根据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认真设计好培训“菜单”和培训报名表,及时下发到各村、居(社区)。
2、街道将被征地农民的培训工作列入村、居(社区)的岗位责任制考核。各村、居(社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好组织落实工作,及时把培训“菜单” 和培训报名表下发到被征地农民手中,并按时回收。
3、培训机构华舍成校要根据被征地农民的培训要求,及时组班开展教育培训,做到严格管理,加强考核,使每一位参加培训的被征地农民做到学有所得,学有所用,学有所成。
4、街道社事办、培训机构华舍成校要积极与各村、居(社区)取得联系,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被征地农民技能培训任务。
附件:华舍街道2007年被征地农民培训、转移计划表
华舍街道办事处
主题词:社保 农民培训 实施意见
抄 送:县府办、县农办、县财政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
华舍街道党政办公室 校对:胡松祥 2007年5月10日印发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