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湖塘街道办事处
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通知
为切实加强村级集体资金管理,确保集体资金安全、完整,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规范银行存款帐户管理 每个村只能在县农村合作银行湖塘、型塘两个营业网点任一开设基本存款帐户实行支票户管理。各村除了按限额规定留存一定的库存现金,所有货币资金都必须存入银行,不准坐支现金;严禁设帐外帐和多头存款,严禁用个人名义进行储存。 二、强化集体资金审批权限管理 (一)各村发生的各项支出,必须凭正规发票进帐,农户的务工等支出凭清单进帐,确实无法取得正式发票的小额零星支出,由收款人出具收据附件,再由村出具无据支出证明单进帐。 (二)民主理财小组要审核各项收入的情况,并在每张收入记帐联上由组长签字盖章。 (三)健全集体资金管理制度 1、健全内控制度。村主职干部及其亲属不得担任村出纳,村文书、出纳应分设,一切现金收支应由出纳负责经办,非出纳不得保管和经手现金。严格坚持帐、钱、支票、印鉴分别保管原则。银行开户实行村财务专用章、村财务负责人章和村出纳章三章联合印鉴制度,村财务专用章由代理会计保管。 2、健全收支预决算制度。各村应在代理会计的参与下,年初按照“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的原则,编制好预算方案,送街道农经站审核后,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年终应根据本年实际收支情况,编制好决算,对超出预算的收支附情况说明。预决算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3、健全票据管理制度。各村所有收入款项,必须开具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统一收据实行领缴制度。 4、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村集体资产的发包、出租、拍卖、转让和兴办集体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街道出台的招投标管理有关规定统一实行招投标,并签订好规范有效的书面合同(协议),严肃按合同(协议)兑现。 村各类合同(协议)必须抄送会计代理站一份,村和代理站对合同(协议)必须分别存档,两级管理。 三、强化集体资金的监管力度 (一)加强民主监督。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切实做好村级财务按月公开工作,做到财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程序“四规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努力让村民群众满意。财务公开所有的内容在公开前,必须先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并由小组长签章后才能进行公开,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完整。 (二)加强会计事前监督。代理会计一方面要加强银行存款提取、使用的事前审查监督;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原始凭证入帐前的审查,严禁不合法凭证入帐。要坚持每月与开户银行核对帐目,不定期经常抽盘出纳现金余额。 (三)加强审计监督。村级财务帐目实行三年轮审的制度,村主职干部离任必须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对群众反映较大的重点村要开展专项审计。 四、有关费用报销的规定 1、继续执行湖委[2005]101号、湖办[2005]103号和湖办[2006]6号文件关于村级招待费、交通费改革实施意见的规定。同时,根据各村开发建设项目和村级经常性收入情况适度增加招待费补贴。 ⑴按当年开发建设项目县级以上奖补资金的3%增加招待费补贴(贫困村补助和扶贫补助等除外,以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到帐为准)。 ⑵对当年村级经常性收入在50万元以上的村,按每增长10万元增加招待费补贴1000元。 ⑶经街道核定后,上述两项补贴增加总额上限为每村5000元。 2、通讯费补贴仍按原规定执行。即手机话费补贴书记150元/月、村委主任100元/月;住宅电话补贴书记80元/月、村委主任60元/月。 关于村座机电话附装小灵通的问题,自2007年5月31日前必须关停,小灵通电话卡上交街道统一保管,空机由各村集中保管。如有违反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实行编内干部工资预发制。主职干部每月预发1500元,副职干部每月预发1200元,其他编内干部每月预发800元。 工资预发后严禁个人借款。年终主职干部报酬按党工委批复兑现,其他干部报酬经村两委会讨论决定兑现,同时必须在村民代表大会上通报。 除报酬外,严禁发放各种补贴福利的现金和实物。 4、控制公费外出考察、参观、学习等活动。确因工作原因,需要组织村干部及脱产人员外出考察、参观、学习等活动的,由村两委会集体讨论,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擅自外出,费用不予报销。
湖塘街道办事处 二OO七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