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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办[2007]31号
关于华舍街道环境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切实改变街道环境卫生状况,优化人居生活环境,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县委办[2006]151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以村庄整治为抓手,全面开展环境整治工作,力争到2007年底完成75%的村庄环境卫生整治任务,2008年全面完成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任务。通过整治,使街道镇容村貌得到明显改变,公共卫生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保洁队伍得到进一步加强,管理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
二、整治内容
(一)垃圾固废整治
1、建立健全街道、村(社区)长效保洁机制。街道以理顺环卫站工作关系为抓手,调整环卫站工作职责,引入市场化运行机制,整修完善集镇建成区公共卫生设施。各村(社区)要根据属地管辖原则,对村(社区)公共卫生设施合理布局,做到设施齐全,功能完好。同时,要建立健全保洁队伍,对村庄道路、河道、公厕、垃圾箱等保洁工作实行定人、定标准、定路段(河段)、定责任管理,做到路面垃圾不过半天,绿化带边角垃圾不过周,路边杂草不过月,墙面广告不过周、河面杂物不过周。
2、建立健全垃圾清运机制。各村(社区)垃圾统一放置于各定点垃圾堆积点,由环卫站负责统一清运,并向各村(社区)收取相应的清运、处置费。环卫站的垃圾清运实行市场化运作。
(二)生活污水整治
要按照“户改厕、村建池、镇入网”的要求,对城区规划建成区的居民生活污水统一纳入管网外排处理。要求到2008年底,生活污水治理的村达60%。公厕的粪便,集镇建成区内由环卫站配置吸粪车统一吸除送至县污水管网处置,村(社区)公厕由村(社区)自行负责送至县污水管网处置,也可要求环卫站负责处置,由环卫站收取适当费用。
(三)河沟疏浚整治
按“清水河道”工程要求,加快河沟的疏浚整治建设,加大对村(社区)内池塘、排水阴沟的整治。整治由各村(社区)负责,河面漂浮物清除工作由街道环卫站通过招标方式落实打捞队处理。
(四)农村绿化建设
提高居住区绿化覆盖率,加快绿色长廊、农田林网、生态公益林建设。要在现有的绿化基础上,以绿治脏、以绿挤乱,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25%以上,道路、河道、宜林地段绿化率在95%以上,创建县级新农村的村,要建设一处不少于500平方米的公共休闲绿地,逐步提高村庄绿化美化水平。
(五)整治“六乱”现象
加强对农村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拉等“六乱”现象进行整治,对乱搭乱建依法进行拆除;对乱贴乱拉进行规范处置;对乱堆乱放现象进行集中清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整治村(社区)主道、小胡同内乱堆乱放的杂物、砖瓦,清理房前屋后的堆物堆料,恢复扩大绿化用地,打扫庭院内的卫生。拆除村(社区)内侵路占道的私搭乱建,清理、修整有碍观瞻的坍塌破房、残墙断壁。逐步拆迁居住区内有污染的畜禽圈,及时清除村(社区)内的粪堆、肥堆。
(六)硬化农村道路
在实现村委所在地入村道路硬化率达100%的基础上,加快对自然村道路的硬化工作,力争各自然村道路硬化率达100%
(七)加快村庄亮化
加快实施村内主要道路、露天公共场所和主要河埠头路灯亮化工程,要求村庄亮化率达到100%。张溇、沙地王、大西庄、湖门、西蜀阜等村要配合电力部门农村电网增容工作。
三、保洁区域
1、环卫站保洁地段:①柯华路段南接钱陶公路、北至运河桥;②关张殿桥(商城)以西、狮溇长桥以东、湖溇以北、柯袍线以南。
2、除环卫站保洁地段以外,各村(居)按属地原则,对各自所属地段的地面、河面、墙面实施保洁。
四、政策保障
(一)收费标准
环卫站和各村(社区)可按保洁范围及服务类型实施收费。
1、环卫站收费:
①企业:按占地面积收0.3—0.5元/㎡·年或按职工人数36元/人·年。
②个体饮食店:营业面积在60平方米及以下(包括另摊户)的收70—100元/月;营业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上的收150—250元/月
③个体工商户:营业面积在20平方米及以下的收20—30元/月;营业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的收30—80元/月。
④个体运输户:手拉车、人力三轮车收15—20元/月;拖拉机、运输卡车等收50—80元/月。
⑤农贸市场收费另定。
⑥有偿服务项目收费另定。
2、村(居)收费:
①住户:对属地保洁范围内的各住户收36元/人·年。
②对属地保洁范围内的其他单位及个人,参照环卫站收费标准。
(二)奖励匹配
1、完成垃圾集中处理且制度健全、运作规范,通过县级考核验收并能够坚持常年保洁的,在县级奖励的基础上配套以奖代补大村(社区)4万元、中村(社区)3万元、小村(社区)2万元。
2、当年成功创建国家级卫生村(社区)的奖励5万元,省级卫生村(社区)的奖励2万元,市级卫生村(社区)的奖励1万元。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面广量大,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为此,各村(社区)要切实加强对环境卫生整治的领导,要组建班子,落实责任,明确目标,有序推进。高度重视环境整治的速度和质量,周密部署整体推进的方案和步骤,因村制宜,务实创新。使街道的村庄面貌有整体的、实质性的改观。
2、突出重点、加快推进。
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情况,本着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卫生整治方案和工作计划,确保整治质量。要明确街道环卫站与村(社区)的责任,突出整治的区域效果,采取连片、连线整治的办法,整体推进,要从街道主要道路沿线、集镇街面周围等重点地段开始,全面推开,整体覆盖,做到村村有行动,村村有变化。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特别是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及时宣传整体推进中的先进典型和做法,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整体推进的积极性,要求每个行政村设立小型永久性广告牌不少于10块。
4、加强督查、强化考核。
街道把环境整治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及时掌握情况,切实加强检查督促,促进整体推进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同时把该项工作列入村(社区)干部、联系村(社区)干部、驻村(社区)指导员的岗位责任制考核,对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或达不到要求的,相应扣减考核分,对工作不力,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或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附:整治标准
华舍街道办事处
主题词:新农村建设 环境整治 实施意见
主送:各村(社区)、环卫站
抄送:县农办、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华舍街道党政办公室 校对:
(共印80份)
整治 标 准
通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使每个村(社区)基本达到“五有”“八无”标准。
一、“五有”标准
1、有设施:有较为完善的环卫设施(垃圾箱、垃圾坑、化粪池或公厕、垃圾中转站),配备必要的垃圾清运工具。
2、有队伍:有全面覆盖的环境卫生保洁队伍。
3、有制度:有行之有效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4、有考核:有切实可行的环境卫生考核奖惩制度。
5、有资金:有收支平衡的环境卫生工作经费。
二、“八无”标准
1、地面无陈积垃圾:对路边、河边、桥边、墙边、公共地段、村庄内、街村结合部的垃圾每日清除,及时清运。
2、水面无漂浮物:对街道辖区范围内所有河道、水塘、水沟的漂浮物及时打捞。
3、墙面无乱贴:对墙壁、电线杆、门面、树上等乱张贴的大小广告、标语清理洗刷干净。
4、无散养家禽:专业户和农户饲养的鸡、鸭、鹅实行定点圈养,做到不散放。
5、无乱搭乱建:凡违规搭建的工棚要全部拆除。
6、无乱堆乱放。主要道路两侧和农户家前屋后的乱堆乱放要全部清理,基建剩余的砖、瓦、石子、沙子都要堆放整齐并及时处理。
7、无污水流淌:对所有阴沟、下水道要进行疏通,农户灶间、禽圈的污水要有排放管道和沟渠,严禁任意流淌。
8、绿地无杂草:所有绿化带中的杂草要拔除,杂物要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