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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工矿企业预防群死群伤恶性事故
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计划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确保春节和省“两会”期间的安全形势稳定,进一步加强街道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工矿企业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的发生,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预防群死群伤恶性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绍政办发〔2007〕205号)文件,按照《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预防群死群伤恶性事故专项整治工作通知》(绍县政办发〔2007〕162号)和《绍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工矿企业预防群死群伤恶性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计划》(绍县安办〔2007〕70号)文件要求,结合本街道实际,现将开展工矿企业预防群死群伤恶性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计划发文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建设“平安柯岩”的战略部署,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全面整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促进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从发文起到春节前,全面开展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恶性事故为目标,坚决整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督促从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不发生重大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 三、整治重点 1、危化品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单位;加油站、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工作。 2、烟花爆竹。重点打击烟花爆竹非法销售行为,防止不合格产品和违法产品流入市场。 3、临时爆破。切实加强对街道范围内临时爆破点的监督和管理,严防非法开采和违规爆破。 4、高危行业和重点行业领域。对今年开展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及第四季度“回头看”情况、“三合一”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四、整治内容 1、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是否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实施安全评价,是否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防毒、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泄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是否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2、危险化学品运输是否采取有力措施,对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道路运输实行严格监控,建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控管理系统。 3、临时爆破单位及施工企业是否严格按照爆破安全技术设计书组织实施。 4、烟花爆竹重点整治储存、运输、经销、应急等各个环节是否按照有关安全要求落实。 5、各类企业是否存在“三合一”或“多合一”现象,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达到“五化”标准和畅通要求。 6、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完善,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违”现象以及对“三违”现象有否进行处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是否按规定培训考核并持证上岗。 7、高危行业及特种设备,是否依法开展安全评价和安全检验,是否落实安全评价与检验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和措施,安全评价报告和安全检验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 8、各类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完善,应配置的各种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应急救援演练有否开展;对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是否到位,对防范重大事故的措施是否编制专门方案。 五、时间安排 工矿企业开展群死群伤恶性事故专项整治工作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整改和检查总结三个阶段,从2008年1月2日开始到2月25日结束。全街道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应结合实际,采取企业自查、组织督查等办法,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开展。 1、动员部署阶段(2008年1月上旬)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应结合辖区内安全生产现状,制订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结合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对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和反“三违”活动。 2、自查自纠阶段(1月中旬至1月下旬) 全街道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全面治理安全生产隐患,组织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查找隐患,狠抓整改,不留死角。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制订整改方案,落实应急预案和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明确责任,落实资金,限期整改。 在此期间,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并及时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3、检查总结阶段(2008年2月25日前)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建立专门的工作台帐,并于2月2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上报街道经发办,电话:85569196,传真:84318018。街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督查。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预防群死群伤事故,是当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此项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结合实际,制订方案,落实责任,全面部署,切实防止群死群伤恶性事故发生。 2、加强督促,强化监督。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以预防群死群伤恶性事故为重点,加大安全投入和事故多发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3、明确责任,依法行政。 要加强依法行政,强化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予以曝光,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定人,定责,定措施,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柯岩街道办事处 二○○八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