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浙江在线网吧连锁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要求设立网吧直营门店的申请报告”已收悉。根据文化部《关于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
场所连锁经营管理的通知》(文市发[2003]15号)要求,结合我县网吧经营现状,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在绍兴
县辖区范围内设立三家网吧直营连锁门店。望你公司充分发挥连锁经营企业在网吧行业中的骨干和示范作用,
建立和完善标准化,专业化的经营管理体系,促进网络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
请你公司于2007年3月份以前到绍兴县行政审批中心“文广窗口”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绍兴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七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