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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交通局关于做好二○○八年三防工作的通知
直属各单位: 根据市交通局转发省交通厅《关于做好2008年交通“三防”工作的通知》(绍市交发[2008]46号)精神,为做好今年“三防”工作,结合我县交通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执行。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为切实加强对“三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局调整“三防”工作领导小组,由何建刚局长任组长,毛东敏、李维康、周宗德任副组长,王传荣、喻锦林、梁建锋、张幼庆、刘智勇、范新华为成员。“三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运安科。县局“三防”值班电话(白天):84123725、84123726,夜间电话:84123724、13095758318、13362525118、13325757708,情况紧急时实行昼夜值班。各单位也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成立相应的“三防”工作领导小组。 各单位(部门)要把“三防”工作提到重要位置,充分认识洪涝、汛期等自然灾害的严重危险性,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提高防范意识,要顾全大局,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确保“三防”工作万无一失。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1、港航部门要加强对水路运输的船舶、渡口、码头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客船、客渡船和危险品运输船的安全管理,做好抢险船舶的落实工作,并负责指挥、调度水上抢险救灾工作;要做到港监艇等救生设施的完好和通信畅通,确保水上安全。 2、运管部门要加强对道路运输的客运和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做好抢险车辆的落实工作,并负责指挥、调度陆上抢险救灾工作。 3、公路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公路的山区道路、桥梁、隧道和高边坡、高挡墙、高路堤路段、在建公路的设备和仓库等逐一排查,对山区公路加强巡查,发现异常或隐患,及时划出警戒线,设立醒目标志,并组织力量尽快排除险情,针对性地制订抢险预案和受阻道路的疏通方案,提前准备落实抢险队伍和机具设备,备足路料、草包等抢险物资,确保道路畅通。 4、各运输单位和有关部门要按照《绍兴县交通局“三防”应急预案》和《绍兴县交通系统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办法的通知》要求,按照责任单位的职责,认真做好“三防”安全运输抢险工作,确保队伍拉得出、打得响。 三、加强检查力度,完善值班、信息报送制度 各单位各行业管理部门近期要组织开展一次汛前准备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隐患,要督促单位采取措施,落实资金和人员,及时整改,严防出现漏洞。县局将于4月上旬组织一次重点抽查。请县公路段、县港航处、县运管所将检查情况务必于
二○○八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