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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命名“水越名都”的请示
绍兴县人民政府: “水越名都”小区已于2007年12月正式建成,东至梅泽路,南至今日阳光庭院(待命名)住宅小区,西至梅墅水庄住宅小区,北至梅墅横江,总用地面积36184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为11212.85平方米,建筑面积35359. 33平方米,绿地面积为10927.57平方米,绿地率30.2%。小区由一幢多层公寓,29幢2-3层独联和联体别墅组成。共有住宅107套,办公用房4间,营业房37间。 该小区拟取名“水越名都”,“水”绍兴有“人水和协”之称,又有商业流动之意,“越”体现绍兴文化,“名都”其含义为名士之都。 现特向县政府提出申请,要求命名为“水越名都”。 特此请示,望批复为盼! 柯岩街道办事处 二○○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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