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工商所(分局)、县局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大市场监管力度
此次专项检查时间紧、任务重,各工商所(分局)、县局有关科室要深刻领会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到加强市场监管,保障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是解决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在巩固前阶段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基础上,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再接再厉,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力度。要把此次专项检查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分工协作抓。强化属地监管领导责任制、职能机构的指导监督责任制,加大市场巡查力度,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举措,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刷新机制,确保检查顺利开展
各工商所(分局)、县局有关科室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切实加强辖区市场监管执法力度,确保当前市场稳定和消费安全。一要突出工作重点。要把生猪肉、粮食、食用油、豆制品、奶制品、农资农药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作为检查的重点商品;要把城乡结合部、广大农村及旅游风景点作为检查的重点区域;要把大型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作为检查的重点场所;要把副食品批发部、小食品店、小摊点等作为检查的重点对象;要把合谋涨价、串通涨价、变相涨价、停供限供、囤积居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缺斤少两以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作为检查的打击重点。二要刷新工作机制。全局要积极动员起来,集中力量、统一部署、分片包干着力推进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基层所要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局机关科室要深入第一线,形成科、所联动的工作格局。要充分发挥农村公共安全三级监管网络的作用,健全和完善市场监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各类突发事件得到迅速及时、妥善有效的处置。
三、落实措施,创新方法,扎实推进检查工作
(一)以商品准入为基点,完善商品质量可追溯机制。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要求,认真落实市场商品准入的各项制度。各工商所(分局)在近期要按照工作重点对本辖区市场、商场、超市和食品、农资经营户组织一次全面自律制度检查。通过检查引导和督促市场开办者必须健全完善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帐、质量承诺等自律制度;督促落实城区农贸市场实行索证索票全覆盖,其它农贸市场的五大行业(猪肉、家禽、豆制品、副食品、豆芽)实行索证索票的商品准入;督促落实副食品批发市场开办单位和经营者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审验卡以及农资市场的“二票二帐”、“一卡一书”、种子留样备查等制度。要在“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二个100%”和“一个彻底”,进一步健全完善商品质量可追溯机制。
(二)以“12315”为平台,完善商品质量监控体系。要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网络的作用,积极推进“
(三)以质量检测为保证,加快完善快速反应机制。要充分发挥“四位一体”监测体系的预警作用,加强对粮食、食用油、蔬菜等重点食品的快速定性检测和定量监测,提高重要商品入市质量,落实监测、公示和规范监测后处理工作。对标识标注不合格的商品,要依法责令停止销售,并视情节轻重,依法处理;对产品内在质量不合格的商品,要区分不同情况,分别采取责令暂停销售、销毁、追回已售出商品等措施,并对经销单位予以依法调查处理。建立健全市场监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制度,对市场进行动态监控预测,要按照《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认真做好重大安全事故的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以专项检查为载体,稳定节日市场秩序。一是组织一次商品质量专项检查。要以食用油、蔬菜、猪肉、粮食、禽蛋、乳制品、糕点、儿童食品、保健食品、酒类、酱油、食醋、小食品等节日消费量大的食品为重点检查对象,检查是否三无、过期、变质、失效、假冒伪劣商品。二是组织一次广告专项检查。检查是否虚构清仓、拆迁、停业、歇业、转行事由开展促销活动的;是否虚构原价打折或使用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的;是否以保留最终解释权为由,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是否使用了含糊、易引起误解的语言、文字、图片或影像欺骗、诱导消费者。三是组织一次有奖销售专项检查。对本辖区市场、商场、超市等商业零售企业举办的重要消费品促销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杜绝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严格禁止市场、商场、超市以低于购进成本价格进行商品促销活动,严厉查处各种扰乱市场秩序行为;检查辖区内商业零售企业有否以法律明令禁止的形式从事欺骗性的有奖销售或利用有奖销售手段推销质次价高商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四是组织一次农资商品专项检查。检查的重点是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重点场所是种子公司(商店)、农资公司、农机具商店等农资商品批发、零售经营单位。主要是清查农资生产、经销单位的主体资格,把好市场准入关;重点打击制售无质量合格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变质失效农资的行为;打击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手段对产品质量、服务、功效、适用范围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行为。
(五)以协作共管为目标,构建群防群治社会监督体系。
局有关职能科室要下移工作重心,会同各基层所并组织公共安全协管员投入到此次专项行动中。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发挥各级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等组织的社会监督和自律作用,引导广大经营者遵纪守法经营,不断提高自律意识、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宣传引导作用,对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宣传,科学引导群众消费预期,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震慑违法分子,形成人人关注、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以法律惩戒为手段,严历打击各种违法行为。要突出案件查办工作,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变相涨价、合谋涨价、短斤少两、假冒伪劣、以劣充优、价实不符、欺行霸市、操纵市场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经销病死禽畜肉、高温猪肉、注水肉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以及食品虚假宣传和食品的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等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努力保障市场稳定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