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绍兴县中国轻纺城建管委
关于公务接待和会务管理的若干规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深化作风建设动员会”精神,本着勤俭、精简、高效的原则,促使本委公务接待和会务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本委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公务接待
(一)公务接待的原则要求。公务接待要本着“有利公务、简化礼仪、务实节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强化行政成本意识,严格标准,规范管理,定期分类公布,强化监督,制止奢侈浪费。
(二)公务接待的职责分工。按照“分工负责,对口接待”的原则,公务接待工作由委办公室和相关处(室)分工负责,纪工委负责日常监督。
省、国家级对口单位领导带队的,由办公室负责接待事项。省内外兄弟县(市)其他领导带队的,根据工作内容由分管领导和相应处(室)负责接待,办公室协助。
(三)公务接待的审批程序。
处(室)申报—分管领导同意—办公室组织。
公务接待工作实行事前审批登记制度,接待处(室)须事先填写《公务接待呈批表》。节假日或分管财务的领导外出期间,由办公室主任明确接待意见。
确属急需的公务接待,办公室报经委主要领导同意后决定。
办公室按照已经批准的《公务接待呈批表》,及时做好登记。凡事前未批准的,办公室一般不予安排接待和报销费用。《公务接待呈批表》应注明来客单位、人数、带队领导及职务和接待事宜、时间、地点、餐次、是否住宿等内容。
(四)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
1、用餐。公务接待一般安排在委指定的宾馆(饭店)用餐,由办公室确定用餐标准,具体用餐标准按照《绍兴县公务接待工作制度》(县委办[2004]56号文件执行)。
提倡对口接待,尽量减少陪餐人员,陪餐人员原则上按接待对象的隶属业务关系安排。
2、住宿。除上级领导来本委检查指导工作外,其他单位来客的住宿费一律自理。遇特殊情况的,须经主要领导同意。
3、公务接待一般不赠送礼品,确有必要的需经主要领导同意;不得借接待名义到高消费娱乐场所活动,对违反规定的接待费不予报销。
二、会务安排
(一)会务安排的原则。会务安排本着“高效、务实、精简、节俭”的原则,严格会议审批管理,从严控制会议规模和会议规格,尽量压缩会期,减少与会人员和工作人员,力求少开会、开短会。
(二)会务审批和工作职责
1、承办上级会议:承办处室申报(提出会议日程安排和经费预算方案),填写《会议安排呈批表》—分管领导意见—主任意见—办公室组织。
办公室负责安排会议地点,具体承办各处(室)负责,办公室协助。
2、委内部会议
一是全委的工作会议。由办公室提出意见—主任审批同意—办公室负责牵头,相关处(室)协助。
二是各线工作会议和培训学习。由处室提出意见—分管领导同意—如有经费开支的报经主要领导同意—处室承办,办公室协助。
三是内合外联及小型综合性会议。办公室负责牵头,相关处(室)协助。
会议如有经费开支的,承办处(室)须事前填写《会议安排呈批表》,注明会议事由、时间、地点、用餐地点、经费预算等内容,报经主要领导审批。
(三)会务安排的有关规定。承办上级会议,上级部门有经费拨入的,按照上级的有关要求,由办公室确定会议标准。
其他会议应严格控制经费,一般不安排纪念品,并严格掌握用餐标准。
可安排在委会议室举行的会议原则上安排在委会议室,委内部会议不安排用餐,如确需安排用餐的,须提前通知办公室。
三、定期通报,加强监督
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和会议经费规模,尽量减少招待和会议经费支出。接待和会议费在财务上要单独项。财务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把报销关,对一些不符合规定的报销经费予以坚决杜绝。纪工委要加强对公务接待和会议经费使用的监督,一经发现及时予以纠正,对违反有关制度的人员要严肃查处。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1、建管委公务接待呈批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2、建管委会议安排呈批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绍兴县中国轻纺城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