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绍兴县科学技术局
关于申报2007年计算机软件企业、
软件版权及软件产品实施奖励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 为了更好地推动软件产业发展,根据县委[2006]35号《关于加快“科技强县”建设若干意见》和县委[2007]28号《关于2007年绍兴县推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我县对软件企业、软件版权和软件产品实施进行奖励。奖励对象和标准如下: 1、对当年通过省信息产业部门认定的软件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奖励。 2、对当年获得国家版权登记的软件产品给予5万元的奖励。 3、对企业自主开发并经省级以上有关部门认定的软件产品,按其销售额10%以内或技术服务合同额的5%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和个人,需填写奖励申请表,申请软件产品实施奖励需附软件版权证书,省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和登记证书(类别界定)及软件产品销售发票复印件各二份,并装订成册,于2008年1月10前向本局申报,逾期恕不受理。 请各镇(街道)、开发区及时通知所辖企业和单位。 联系人:陆根富 联系电话:84126095 传真:84126092 电子邮件:lugf2006@163.com或lugf@shaoxing.gov.cn 附件1:软件企业认定奖励申请表 附件2:软件版权登记奖励申请表 附件3:软件产品实施奖励申请表 绍兴县科学技术局 二OO七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