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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教育局文件
绍县教研[2007]182号
关于评选绍兴县第五届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通知
各县属学校、镇(街)教管办、初中和中心小学、民办学校: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县基础教育骨干教师队伍建设,鼓励广大教师教书育人、敬业爱岗、加强学习、潜心教育,深入钻研教学业务,不断提升专业水平,促进教育内涵发展。根据市教育局“绍市教研字[2007]10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举行绍兴县第五届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范围:绍兴县中小学一线在职教师和教学研究人员。
名额:正式名额100名,推荐名额按一定的教师比例分配到各学校,详见附件2,本次评选增设德育(学科)带头人。原已被评为县级学科带头人的这次不再参加县级评选,可对照“绍兴市第五届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附件5),由各县属学校、镇(街)初中、镇(街)中心小学将符合条件的教师直接推荐为参加市级学科带头人候选人推荐评选活动(名额不限)。教研员单独推荐,单独考评。
二、评选方法和程序
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绍兴县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附件1),在认真全面考核的基础上,按分配名额推荐,推荐名额不能突破,条件不足允许空缺。推荐人选必须在校内公示。县教育局组织考评小组进行考评(包括教育教学实绩和课堂教学水平考核评审等)后,由县教育局评委会审定并公示,最后结果由教育局发文公布。
各校推荐工作于2007年10月底前完成,推荐名单及有关材料于
县、市级学科带头人推荐对象上报材料:《绍兴市、县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推荐表》(附件3、6)、论文著述和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他有关材料、承诺书(附件4、7)。
三、评选工作组织领导
县教育局成立由许义平同志为组长,李建忠同志为副组长,胡木强、张为民、洪钰铨、祝旭东、丁志伟等同志为组员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评选工作。评选日常工作由县教师发展中心负责。
四、评选工作要求
评选学科带头人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对于培育教学品牌、推动教师队伍建设,增强教师的光荣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具有积极意义。各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分开公正,规范透明,充分发动和依靠广大教师,真正把最优秀的教师推荐出来,确保评选工作顺利完成。
附:1、绍兴县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2、绍兴县2007年学科带头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3、绍兴县2007年学科带头人推荐表
4、绍兴县第五届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参评承诺书
5、绍兴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6、绍兴市2007年学科带头人推荐表
7、绍兴市第五届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参评承诺书
绍 兴 县 教育 局
二OO七年十月八日
主题词:评选 第五届 县学科带头人 通知
报:市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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