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绍县司[2008]1号
关于做好“两会”暨春节期间矛盾纠纷和社会
不安定因素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司法所: 2007年以来,全县各镇(街道)按照维护稳定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认真开展了各类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工作,把大量的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化解在了基层,保证了我县的社会稳定。在省“两会”即将召开、2008年春节即将来临之际,为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结合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落实措施,严密组织部署。
当前正值年末岁尾,外来人员即将返乡,民工欠薪事件
时有发生,部分上访案件尚未得到解决,这些情况将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春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省“两会”也将在近期召开,这段时间各类矛盾纠纷容易引发。为此,各司法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确保人民群众欢度春节,确保“两会”顺利召开。同时要落实工作责任,采取针对性的措施,确保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集中排查调处活动扎实开展,取得成效。
二、全面排查,加强信息预测。
各镇(街道)要立足各自实际,认真分析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的形势,迅速开展深入细致的摸排活动,切实掌握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的实际情况,真正做到底数清楚、心中有数。在此基础上,要认真贯彻“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工作原则,组织人力深入基层,走访重点社区矫正对象和重点归正人员,帮助解决部分困难;走访上访重点对象,排查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掌握情况,超前开展疏导、化解工作。各调委会要注意保持信息渠道的畅通,把排查中发现的不安定因素和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信息,及时报告镇(街道)党委政府,各镇(街道)要及时收集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情况,并对收集的情况进行分析研究,预测工作重点,真正形成信息畅通、上下联动、措施到位的工作格局。
三、突出重点,加大调处力度。
各镇(街道)要根据“两会”、春节的特点,重点排查拖欠民工工资、拆迁安置、环境污染、农田、山林、宅基地纠纷等引发的矛盾,要本着对群众、对工作负责的态度,重点做好调处化解工作。主要注重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对因矛盾纠纷可能引发的上访,要讲究策略,注重方法,决不能因为思想的大意疏忽和工作的纰漏不当,出现赴省到市聚集上访;二对因政策调整出现的矛盾纠纷,要提早研究稳控方案,及时跟进具体措施,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三是对那些跨辖区、跨部门的矛盾纠纷,要及时上报县联调小组,由县联调小组组织力量进行调处。 各镇(街道)要将本次集中摸排调处情况进行汇总,于2008年2月20日前,将疑难重大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排查情况、集中调处工作小结上报县局基层科。二〇〇八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