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柯桥区 > 正文

中共绍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作风建设年活动第三阶段工作的实施方案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朗读

中共绍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作风建设年活动第三阶段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科(室)、中心,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根据绍县作风办[2007]7号文件精神,从9月份开始,“作风建设年”活动将转入第三阶段,即建章立制、总结提高阶段。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确保我局这一阶段各项工作的扎实开展,更好地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根据前两个阶段的工作,结合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绍县作风办[2007]7号文件精神,继续大力推进我局“作风建设年”的各项工作,将各项重点任务进一步落到实处;认真总结前阶段“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经验,巩固整改成果,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全面加强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实现我局作风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工作内容

“建章立制、总结提高”阶段是“作风建设年”活动深化整改、巩固成果、总结经验、推动长效机制建设的工作阶段。这个阶段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抓好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625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和省委书记赵洪祝在92《人民日报》头版头条《让百姓明白 让干部自律——绍兴县推进政务公开促作风转变》上的重要批示精神,以良好的作风推进各项后勤工作的顺利高效开展。通过多种形式,深化《公务员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学习。十七大召开后,要把学习十七大精神作为重要内容。要将学习卞峰煜同志和王宝山同志先进事迹的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进一步形成“学习好榜样、树立好作风、创造好业绩”的生动局面。同时,深化专题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说纪,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搞好中纪委“八项禁令”的学习宣传,防止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

(二)巩固整改成果。对第二阶段的整改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梳理。对已经整改的问题做好巩固工作,防止出现反弹;对正在落实的问题,加强跟踪督查,使其切实得到解决;对虽有措施,但群众意见仍较多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及时制定进一步整改的措施;对尚未落实的问题,尽快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对因各种原因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通过各种途径做出解释。

(三)抓好工作载体。巩固和深化领导干部蹲点调研,以深入开展“走进矛盾、破解难题”专项行动为抓手,围绕既定目标,采取有力措施,继续花大力气帮助破解钱清镇九岩村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涉及经济社会发展与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难题。

(四)加强督促检查。县作风办将结合省市作风办组织的明查暗访,以落实“十大任务”、解决突出问题、建立长效机制等为重点,开展专项督查,因此,我局将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自查,以“三永”为目标导向,积极开展“机关病”治理活动,着力治理“懒”、“奢”、“庸”等问题,不断增强工作锐气,不断提高工作效能,自觉接受县作风办的突击检查。

(五)组织满意度测评。作风建设年活动结束以前,我们将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走访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干部群众对我局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意见建议,组织满意度测评,掌握了解实情,增强改进机关作风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六)认真搞好总结。年底前,要对一年来的工作进行认真回顾总结,认真概括、提炼、总结“作风建设年”活动中行之有效、简便实用、受到干部群众欢迎的好做法、好经验,检查主要任务的落实情况,重点工作的推进情况并以制度的形式确立下来,使之发挥长效作用,使作风建设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工作要求

1.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继续把作风建设年活动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做到思想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克服厌倦、懈怠情绪;善始善终,以饱满的热情和强烈的责任感,扎实有效地推进“作风建设年”活动各项工作。

2.搞好工作结合,统筹安排工作。按照“两不误、两促进”的要求,把“作风建设年”活动与促进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和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完成今年的各项重点任务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00七年九月二十日

 

 

 

主题词:党的建设  作风建设年△   活动  意见

报:县作风办

发:各科(室)、中心,直属各单位。

绍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校对:徐          2007920印发

(共印20份)

 

绍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明确作风建设年活动第一阶段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中心及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作风建设年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取得实际效果,根据省、市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中共绍兴县委绍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现对第一阶段(动员部署、提高认识)工作进一步明确如下:

1.召开一次动员大会。及时组织召开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主要领导亲自作工作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活动的目标和任务。

2.成立一个领导机构。成立由孙苗林局长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由孙子翔、陈国水、金彩娥副局长为工作领导班子,下设办公室,由陈国水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科(室)、中心及下属单位科(室)长、主任等人员负责具体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3.制定一个工作计划。对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作出总体安排和部署,及时全面启动“作风建设年”活动。

4.组织一次集中学习。除各项规定学习的内容扎实到位后,主要领导给中层干部上好一堂作风建设专题课。

5.开展一次大讨论。在学习动员的基础上,联系工作实际,以座谈会、研讨会、书面交流等形式,认真组织各个层面人员开展一次以“转作风、树形象、促发展”为主题的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大讨论。

6.组织次一公开承诺。按照上级的要求,主要领导在绍兴县报上就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作出公开承诺。

7.进行一次责任分解。根据县委[2007]37号文件要求,局长全面负责落实责任分解第八条的主要内容,孙子翔副局长负责落实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实施的任务,陈国水副局长负责落实公务接待、制度完善的任务,金彩娥副局长负责落实公务接待制度等任务。

8.组织一次蹲点调研活动。主要领导开展一次蹲点调研活动,深入群众,了解基层群众实际困难。

9.开展一轮媒体宣传。通过各种途径,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如“机关后勤简报”等,开展一轮作风建设年活动相关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作风建设氛围。

10.写好一份工作总结。在第一阶段各项工作扎实推进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活动开展中的亮点和特色,形成一份特色鲜明、文字简练的工作小结。

 

  

绍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00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柯桥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keqiaoqu/20210603/222248.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