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平镇政[2007] 103号
关于开展镇域内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村(居):
临近年底,宗教活动日趋频繁。为切实加强我镇各宗教场所的安全工作,保障宗教活动合法、安全、有序进行,抵制非法宗教活动,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决定在近期内对全镇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镇各宗教活动场所、非法庙宇。
二、检查内容
1、用电线路检查。对各场所的用电线路进行测试检查,严禁私拉乱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用电线路进行改造;
2、用火安全检查。对各场所的燃点香火和其他用火情况严格进行规范,防止火灾发生;
3、消防设施检查。根据消防要求配好消防器材,掌握使用方法;
4、制度落实情况检查。修订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
三、检查时间
四、检查要求
1、平阳寺、云门寺、东山庵、灵会庵,由镇社事办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其他场所由所在村负责检查。
2、检查要认真仔细负责,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指出并落实整改,同时填写好自查表,于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各村(居)、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切实抓好本辖区各宗教场所的安全工作。确保过上一个安全祥和、平安幸福的春节。
附:平水镇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检查自查表
平水镇人民政府
主题词:宗教场所 安全检查 通知
平水镇党政办公室 2007年12月31日印发
共印7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