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要求组建柯桥生态产业集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请示
绍兴县人民政府: 按照县委办〔2007〕42号《关于成立柯桥生态产业集聚区和中国绍兴黄酒产业基地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及管理委员会的通知》精神,为加快推进柯桥生态产业集聚区开发建设,要求组建柯桥生态产业集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该公司由柯岩街道财政注入注册资本3000万元,因街道没有经济实业总公司,按国有资产主体投入有关要求,只有挂靠绍兴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主要承担集聚区的开发、建设、管理、融资等责任。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柯岩街道办事处 二○○七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