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绍县土资党委﹝2008﹞8号
关于印发二○○八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镇(街道)国土所、局直各单位、各科室: 现将《2008年县国土资源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绍兴县国土资源局委员会
抄 送:市国土资源局、县委办、县府办、县纪委、冯建荣县长、马芳妹副县长 |
绍兴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
二○○八年县国土资源局党风廉政建设和
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为切实推进国土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对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予以明确。由阮胜同志负总责,局纪委负责责任制落实的具体协调、督促、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一、领导责任分工 局党委书记、局长阮胜: 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并对局党委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联系马鞍镇国土所、柯华国土所、齐贤镇国土所、安昌镇国土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纪徐凤潮: 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并对纪委委员、办公室主任、局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联系孙端镇国土所、陶堰镇国土所、富盛镇国土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施宝福: 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并对用地科、资产科、财务科、土地资产储备中心的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联系柯岩街道国土所、福全镇国土所、兰亭镇国土所、漓渚镇国土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建平: 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并对地籍科、事务所、土地整理中心、行政审批中心国土窗口、统征办、信息办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联系平水镇国土所、王坛镇国土所、稽东镇国土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高伟根: 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并对监察科、土地监察大队、地矿科、土地评估中心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联系杨汛桥镇国土所、钱清镇国土所、夏履镇国土所、湖塘街道国土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工作责任分工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反腐倡廉防范体系建设,由阮胜同志主管,局纪委牵头,办公室参与。 (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1、加强对“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五个不许”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由徐凤潮同志主管,局纪委牵头,办公室参与。 2、落实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在土地出让、矿业权出让、土地征用、资产处置、土地评估及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等工作中损害国家利益,为个人谋取私利等方面的监督,由施宝福、周建平、高伟根同志主管,局纪委牵头,相关科室参与。 3、下属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由徐凤潮同志主管,办公室参与。 (二)查办案件工作 查办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工作,由徐凤潮同志主管,办公室参与。 (三)行风建设和专项治理工作 1、进一步落实上级“禁令”和“三在”要求,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由徐凤潮同志主管,办公室牵头。 2、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由施宝福同志主管,局纪委参与。 3、民主评议行风,加强行风建设工作,由徐凤潮同志主管,办公室参与。 (四)治本工作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推进依法行政,由周建平同志主管,办公室参与。 2、推行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制工作,由施宝福、周建平、高伟根同志主管,局纪委牵头,窗口办参与。 3、落实党风廉政教育和舆论监督工作,由徐凤潮同志主管,办公室参与。 4、加强廉政制度建设工作,由徐凤潮同志主管,办公室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