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镇政府[2007]44号
关于2007年漓渚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
实 施 意 见
法制宣传教育在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适应我镇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需求,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根据上级法制宣传教育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深入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制宣传教育,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为实现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进一步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基层干部的法律素质,扎实推进依法治镇工作,全面提高社会法治管理水平,努力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转变。
三、教育对象和内容
(一)教育对象
普法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全体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其中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青少年、村(居)公民、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职工是教育的重点对象。
(二)主要内容
根据不同的对象确定不同的普法宣教的学习内容:
1、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组织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学法用法工作,集中开展以《“五五”普法干部读本》、《“法治浙江”干部读本》等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熟练掌握并正确运用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2、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将法制教育融入到青少年思想品德教育、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中,组织在校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建立和完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抓社会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特别要抓好青少年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有关禁毒知识的教育。
3、加强村(居)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法律进乡村”工作,重点是《婚姻法》、《刑法》、《劳动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及与他们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常识,通过学习、教育、培训、交流等多种形式,提高他们的法律整体素质。
4、加强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法律进企业”工作,进一步推进企业单位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工商行政管理、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培训,提高经营者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自觉性,大力开展税法、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
四、方法与步骤
(一)工作方法
普法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法律知识讲座,开辟法制专栏,举行法制图片展览,播发法制录象,结合重大法制宣传日活动向群众宣传散发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等方法。
(二)实施步骤
为确保法制宣传活动顺利完成,具体将分三个阶段进行:
2月初至6月底,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根据本意见指定好年度计划,做好组织、宣传发动工作。
7月初至11月底,主要是根据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做出具体安排,并认真组织落实。
12月初—12月底,进行全面总结和验收,对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法制宣传工作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各村厂(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从促进全镇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高度,抓实、抓好这项工作。
(二)结合实际,制定计划。各单位要因地制宜,根据镇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意见,及早制定今年的工作计划,做到计划具体,措施有力,载体创新。
(三)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法制宣传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面广,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各单位要加强协调,充分发挥各自的普法优势,形成合力,不断推进我镇法制宣传工作新局面。
漓渚镇人民政府
二○○七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