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镇政府[2007]29号
关于切实做好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
通 知
各村:
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的发展,今年以来,我镇按照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汛前防汛检查的通知》(绍县防汛[2007]1号)要求,组织了人员,认真开展了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和山塘水库安全度汛检查,并制订了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措施,修订和完善防汛预案,筹备了防汛物资,落实了抢险队伍,做到组织、人员、物资和预案四落实,并建立了镇防汛防旱领导小组和村防汛防旱领导小组,为确保我镇水利工程和山塘水库安全度汛打下了扎实基础。但是在我镇组织人员开展防汛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部分山塘水库年久失修,老化严重,大坝狭小漏水,溢洪道堵塞、破损,启闭设备开关失灵等,不同程度存在病险隐患。对此,请各村务必引起高度重视。目前已进入汛期,为切实做好2007年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对防汛工作的领导
水利工程和山塘水库安全度汛工作是防汛保安的重要内容,各村要按照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汛前防汛检查的通知》精神,认真落实防汛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抓早、做细、夯实防汛防台抗旱基础工作。
二、要突出重点抓好防御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针对防汛检查中发现的的问题,各村要认真对待,明确目标,重点防御。各村要以防御山塘水库特别是屋顶水库和山洪泥石流灾害、台风和强风为主,编制好防汛、防台预案,做到防御组织落实,职责分工明确,实施程序清楚,应急处置正确,同时要加强对预案的动态管理,切实将各项防汛措施落到[实处。对病险山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要及早动工建设,对正在施工的山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必须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狠抓工程进度,力争在梅汛期前完工,确需跨汛期施工的,应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度汛措施,并严格执行控制运行计划,确保安全度汛。
三、要坚持依法防汛抗旱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严厉打击违法填河和向溪流、河道倾倒垃圾废土等行为,严禁汛期拦河筑坝,山塘水库溢洪道严禁设置鱼箔、阻水和抬高溢洪道、进口底高程,以确保行洪排涝畅通和水利工程设施安全。
四、要进一步落实水利工程分级管理责任制
切实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山塘、水库安全管理》(绍县政[2002]50号)精神,明确安全责任主体,落实安全责任人,健全管理组织,督促水库专管员加强水库安全巡查,要求非汛期3至5天检查一次,汛期每天检查一次,并做好运行记录。对今年防汛检查中发现的病险水库,各村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安全度汛,对病害水库要限制蓄水,病险水库必须空库运行,对突发性水情和工程险情要及时上报镇政府。
五、要坚持防汛、防旱两手抓
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资料,今年1-3月全县降水总量为306.1毫米,比历年同期略偏多,预计今年汛期总雨量正常略偏多,约为800-860毫米(常年平均836.5毫米),梅雨结束后,将出现一段高温干旱天气,高温天数比常年偏多,预计在30-35天(常年平均18天)。为此,要求各有关村委要在做好防汛工作的同时,根据天气情况和用水需要及工程运行状况适时做好山塘水库蓄水工作,努力实现防汛抗旱双赢目标。
漓渚镇人民政府
二○○七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