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稽政[2008]26号
关于做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
镇机关各办(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 2008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就做好实施《条例》的有关工作意见如下:
一、充分认识贯彻施行《条例》的重大意义
《条例》的颁布施行,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治的重大举措,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认真贯彻施行《条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益,是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条例》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镇机关各办务必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和务实的作风,扎实做好《条例》施行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条例》顺利实施。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机构建设
成立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镇长孙法中同志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政办主任黄林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黄建荣同志具体负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三、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工作
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是实施《条例》最基本的准备工作。各办要集中精力,抓紧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编制工作。要认真按照《条例》规定的内容范围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总的要涵盖全镇机关所有不涉密的行政许可、办事服务事项、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形式与内容上要坚持以简洁明晰、方便查询、有利工作为原则。编制目录和指南,应当包括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内容,凡涉及到行政许可、办事服务等事项,还应包括名称、公开事项的内容和依据、办理程序(含流程图)、办理要求、申请要件、相关表格、办理地点、办理时限、责任单位、责任人员、联系方式、收费标准以及监督投诉单位的监督办法、联系方式等具体内容。各办要按照《条例》规定的公开范围,由近及远,认真进行梳理,重点编制2003年以来的政府信息内容,并不断加以完善和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除了提供纸质文本外,还要有电子文本,并做好即时更新和在网上加载、公布等工作。编制工作要依照保密法及相关规定,认真进行审核把关,避免泄密问题的发生。
四、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及相关配套设施
(一)绍兴县政务信息网是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目前县信息公开中心数据库还在建设之中)。各办涉及到的信息要通过政府工作机构办公室成员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并在网站上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依申请公开受理箱,听取公众的意见建议,接受群众的申请。
(二)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镇本级将在办公室设置专门场所,作为全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公共查阅点,方便公众查询。同时各办也要指定专人接待群众查阅政府信息,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各办如要查询本镇机关以及全县所有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已经所有文件的电子文档可以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查询所有政府文件。网址:www.xxgk.shaoxing.gov.cn.
(三)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受理点。镇本级接受公民的依申请受理点设在一楼文书办公室,集中受理、交办各类申请服务事项。各部门内的政府信息查阅负责人同时为依申请公开受理负责人,受理申请服务事项。
(四)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工作制度。主动公开制度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强制性要求。依申请公开制度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各单位要按主动公开制度和依申请公开制度的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保密机制,信息公开责任机构办公室负责对拟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稽东镇人民政府
2008年4月26日
稽东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