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镇政府[2007]71号
关于印发《漓渚镇野外火源管理办法》的
通 知
各村:
为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使我镇林区野外用火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镇政府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漓渚镇野外火源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漓渚镇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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