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街道)、开发区、轻纺城建管委、县机关各部门: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为体现党和政府对离退休人员的关心,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提高我县离休干部和行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年终一次性福利补贴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全县离休干部,2005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行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
二、发放标准:2007年起。离休干部的福利补贴从每人每年5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6000元;行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从每人每年2000元提高到3000元。
经费渠道和发放办法仍按绍县人(2006)10号文件执行。
绍 兴 县 人 事 局 绍兴县财政局
中共绍兴县委老干部局
抄送:县委办、县府办
绍兴县人事局办公室 2007年2月7日印发
二○○七年二月六日
主题词:福利补贴 标准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