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村(居): 按照县委办[2005]12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集体资金管理的意见》精神,村(居)财务专用章由会计代理站保管,以加强对货币资金支取的事前监督。现将各村如何使用财务专用章提出如下意见: 1、村(居)在支取(转账)银行存款前,要按要求填写银行存款支取审批单,由出纳人员随带审批单和支票等相关资料到镇代理站会计盖章(节假日除外)。 2、会计代理站要对审批手续完备性、审批事项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严格按财务制度办理。 3、会计代理人员在把好制度关的同时,尽可能为村出纳提供方便、优质服务。代理会计人员必须严守工作岗位,避免因脱岗给村(居)办事人员带来的不便,因事因病请假半天以上,由经管站安排人员保管和使用所涉及村的财务专用章,并对村(居)出纳现金盘点实行错时制,确保有人在岗。如遇特殊情况,还要做到上门服务。 4、村(居)集体经济组织要严格控制有新出借款的发生,在特殊情况下,确需出借资金,要按照财务制度的要求办理好完备手续。如发现有新的大额出借款资金,代理会计要及时向镇纪委汇报。
安昌镇人民政府
二OO六年元月六日
主题词:财务专用章 加强管理 实施意见 报:县委办、县府办、县农经 安昌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06年1月7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