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街道)、县机关有关部门:
根据中发[2001]3号、[2004]7号文件及今年省、市军转安置工作会议精神,为在安置工作中体现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对我县营职及以下(含技术干部)军转干部继续实行在指令性计划分配的前提下,采用考核、考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安置。具体办法如下:
一、组织领导
考核考试安置军转干部工作,在县军转安置工作小组领导下,由县军转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二、报考安置单位及考试考核对象
报考安置单位:有安置计划的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
考核考试对象:2007年度计划转业到绍兴县安置的营职及以下(包括技术干部)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除外)。
三、考核计分办法
考核主要以军转干部在部队期间的政绩计分,根据部队《纪律条令》所列奖惩内容,设置基础分、加分项目、扣分项目以及分值(具体标准见附表)。考核分按60%计入总分。
四、考试内容、形式及计分办法
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由市人事局组织参加全省统一考试。考试内容分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管理、法律、公文和2006年6月—2007年5月国内国际重大时事。考试总分为100分,考试分按40%计入总分。
五、报考进党政机关应具有的基本条件
报考进党政机关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部队未受过较重(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六、安置单位选择办法
县军转办提出安置单位、人数,根据军转干部考核考试总分排列名次,从高分到低分选择确定安置单位。未参加考试的,由县军转办在剩余未选单位中统一安置。
附件:2007年绍兴县军队转业干部考核计分表
二○○七年十月二十二日
绍兴县人事局办公室 2007年10月24日 印发
军转干部签名确认:
主题词:转业 安置 办法
附件:
2007年绍兴县军队转业干部考核计分表
姓 名 |
部别 |
职别 |
|||||||||||
序号 |
加 分 项 目 |
数次 |
得分 |
序号 |
扣 分 项 目 |
数次 |
扣分 |
||||||
1 |
基础分 | 60分 |
1 |
行政警告(3分) | |||||||||
2 |
军龄(每年1分) |
2 |
行政严重警告(5分) | ||||||||||
3 |
艰苦地区或特殊岗位 (每年0.3分) |
3 |
党内警告(5分) | ||||||||||
4 |
参战(每次2分) |
4 |
党内严重警告(8分) | ||||||||||
5 |
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每次10分) |
5 |
行政记过(8分) | ||||||||||
6 |
三等功(前三次每次2分,第四次起每次1分) |
6 |
撤销党内职务(12分) | ||||||||||
7 |
排职以上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每个档次2分),技术干部(每个档次1.5分) |
7 |
行政记大过(12分) | ||||||||||
8 |
大专(1分),本科(2分),研究生(3分) |
8 |
留党察看、降职或降级(16分) | ||||||||||
加分小计 |
扣分小计 |
||||||||||||
考核计分 |
折合计分 |
||||||||||||
说
明 |
1、军龄从入伍日算起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奖惩情况从提干后计算。同时受双重奖励的双重计分,同时受双重处分的扣最高处分分数。 3、艰苦地区特指边防、海岛、高原,特殊岗位特指飞行、潜艇、舰艇。满半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不计分。 4、考核分按个人现有档案材料为依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