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街道)、开发区、县机关有关部门:
为确实掌握全县退休干部(职工)情况,加强对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现就填报2007年度绍兴县退休干部(职工)统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全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职工)。
二、统计方法: 按现行退休干部(职工)所属归口单位统计,由县机关、开发区、镇(街道)各主管部门按要求汇总后上报县人事局退休干部管理中心。
三、统计说明:
1、表一至表三总共有姓名等十三栏(列),其中黑体标注的以下六栏解释说明如下:
政治面貌:只填党员。
身 份:填干部或职工。
退休前职务(职称):行政机关填原任副局级以上领导职务的退休干部,非领导职务不填;事业单位主要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原工作单位:填本人退休前编制所在的单位。
编 制:填行政、全额事业、差额事业或自收自支事业。
居 住 地:填市区、柯桥、镇(街道)或农村。
2、表一是指本部门(机关、事业)历年来退休干部职工汇总名册。表二、表三是指本部门(机关、事业)2007年度退休干部职工增减名册。
3、表四是指各部门(单位)从事老干部工作的专(兼)职工作人员的统计表。请在此表中填上一名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四、统计要求:
1、请各单位认真准确的做好2007年度退休人员的年报工作。今后凡是涉及到与退休人员有关事宜(如活动经费划拨等),都以各单位经核实后的年报情况为重要依据。
2、请各单位按时上报。统计数字截止时间:2007年12月20前。统计表上报时间:2007年12月30前。
附表:
1、绍兴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职工)名册表
2、2007年新增退休干部(职工)人员名册表
3、2007年病故退休干部(职工)人员名册表
4、各镇(街道)、部门专(兼)职老干部工作人员情况统计表
二○○七年十二月十日
绍兴县人事局办公室 2007年12月11日印发
主题词:退休干部 情况统计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