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华舍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根据《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区委〔2015〕48号)相关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根据街道实际,经研究,现将街道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明确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小组
组 长:冯华林
副组长:孙其康、陈卫星、徐建庆、张华兴、朱志康
成 员:罗 赟、蔡关忠、魏 林、陈建红、梁春涛、
池建方、李 君、车建成、俞建龙、何舒力、
邱宏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纪工委。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
(一)党工委书记冯华林
对全街道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并对街道党工委成员及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书记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持之以恒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要信访亲自批办。加强组织推动,协调案件查办,带头廉洁自律,加强教育监管,切实履行其他依纪依规应当承担的责任。
(二)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孙其康
对街道办事处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并对办事处副主任及各村(居、社区)、基层站所行政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抓好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建设法治政府,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2.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权力监控。规范对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的使用管理,加强对公共资金的监管,健全公共财政体制,强化预算约束机制,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3.落实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加强对财政资金、重大投资项目、政府性资产审计监督。
4.建立健全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落实情况推进机制,全面拉进简政放权。
(三)人大工委主任陈卫星
对分管的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加强街道人大工委的党风廉政建设。
2.开展人大代表进选区活动,进一步提高代表的履职水平。
3.开展对街道重点工作和实事工程建设项目的督查。
4.加强街道财政预决算的初审工作,做好街道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
5.加强对街道拆迁工作的监管。
(四)党工委副书记徐建庆
对分管的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全面提升基层党建,细化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加强“五星达标、3A争创”创建,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有序推行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
2.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常态化机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加强对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完善民主生活会和“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制度,深化干部作风建设,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
4.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打造对党忠诚、清正廉洁、勇于担当的干部队伍。
5.严格控制庆典、研讨会、论坛的数量和规模。大力整治政府机关文风会风,精简会议和文件,力争发文数量和会议数量、经费零增长。
6.全面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加快公务消费制度改革,遵守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和督查考核力度,深化和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工作。
(五)党工委副书记张华兴
对分管的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协调推进优化环境,切实加强新农村建设,加大对环境卫生、五水共治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不断优化生活环境,确保可持续发展,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新农村建设、环境卫生方面的突出问题。
2.深化信访维稳机制,加强和改进基层信访举报及化解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蹲点调研、难题包案等制度。构建农村信访维稳机制,及时掌握村(居)和企业的维稳动态,做好信访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确保社会稳定。
3.完善平安创建机制,提升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
4.深化“大案检”格局,配合查处违纪违规案件。
(六)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朱志康
对分管的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协助落实党工委主体责任。督促各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党内问责条例,强化责任追究。规范和强化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加强换届风气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