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社区)、有关单位:
为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提升教师的人格魅力、学识魅力、教学魅力、形象魅力,彰显教师个性魅力,促进教师专业成长,进一步提升师德师风形象,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经研究,决定开展华舍街道第五届“十佳名师”评选活动,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评选对象:华舍街道内全体在职教师。
评选名额:根据教师在师德师风、班主任工作、学科教学、教科研工作等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工作业绩和社会影响力,评出10名教师为街道第五届“十佳名师”。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师德和良好的修养。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具有大局观念,具有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勇于承担教育教学重任,服从组织安排,人际关系和谐。甘于奉献,关爱学生, 在同行中有较高的认可度,在学生和家长中有较高的满意度。
2.具有勤学的精神和丰富的知识。主动学习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知识,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能较熟练地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教育教学、管理与科研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在实施素质教育及课堂教学改革方面起带头、示范作用,工作成绩显著。
3.具有文雅的举止和阳光的心态。举止文明,言行高雅,习惯良好,堪称学生的表率。具有乐观阳光的心态,用微笑面对生活和困难,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时时处处树立教师自身和学校的形象。
(二)分类条件
1.师德名师评选条件
⑴平凡普通的岗位上默默耕耘,无私奉献,具有崇高的师德,具有人民教师教书育人、敬业忠诚的精神品质,代表了街道教育工作者的先进性。服从领导,团结同事,恪尽职守,乐于奉献,遵守党纪国法和校纪校规,在师生中有较高威望。
⑵创新教育理念,教育行为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具有创造精神,敢为人先,教育效果显著,深受学生、学校、家长和社会的认可与赞誉。
⑶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鲜明的个人风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勤恳踏实;团结协作,师德高尚,受到师生的广泛敬重和信赖。
⑷尊重学生的成长规律,准确把握学生思想动态,教育教学方式、方法得当,具有较高的教育艺术,对学生充满爱心,深受广大学生和家长的信赖和尊敬。
2.班主任名师评选条件
⑴热爱班主任工作,担任班主任3年以上,注重研究教育规律,遵循教育规律,按教育方针的要求教育、管理、指导学生,关心爱护学生,努力培养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所带班级形成奋发向上、团结友爱的班集体,班风好,学风正。
⑵有较强的教育、组织能力,班级管理工作扎实,常规管理考核在同年级名列前茅,或中途接班后班风班貌有明显进步。积极支持、配合学校开展各项教育活动,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教育成效显著。
⑶重视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行为教育,努力探索德育教育的方法和途径,扎实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所带班级工作突出,为群众所公认,家长满意度高。班级无重大违纪事件和安全事故发生。
⑷有较强的德育和班主任管理、研究能力,注重研究德育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善于将研究成果用于指导实践。近2年内有1篇及以上德育或班级管理方面的活动设计、教育案例、论文等在县(区)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或获奖(字数在1000字以上);或有德育类课题在县(区)级及以上立项;或当年度积极承担主题班会等德育类观摩活动,并获得好评;或德育专题讲座(包括先进事迹报告)在校级及以上宣讲,并获得好评。
3.学科教学名师评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