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社区)党组织,街道机关各办(中心、所、线):
为充分调动村级组织工作积极性,全面落实街道党工委全年工作部署,确保完成区委下达街道的各项目标任务。经研究,决定对2018年度村(居、社区)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提出以下意见:
一、考核对象
行政村(居)在编在岗两委干部、社区专职工作者。
二、考核内容及办法
村(居、社区)考核实行双百分考核,由重点工作、常规工作、领导评议三部分构成,另设附加分、倒扣分等项目。
1.重点工作基本分70分。主要根据区委下达的目标任务和街道党工委工作部署形成重点工作(工作清单),每项重点工作项目都赋予相应考核分值,完成目标任务的得基本分,没有全部完成目标任务的不得分,一个项目包含多个子项目的,按照子项目的完成情况分别计分。具体考核内容、考核部门见附件1。
2.常规工作基本分100分。包括经济报表、生态报表、民生报表、平安报表、作风报表、党建报表等考核内容。具体考核内容、计分办法和考核部门见附件2。
3.领导评议30分。由街道党政正职根据各村级组织在“四个意识”、日常履职、突击任务以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议打分,赋分上限为30分。
4.附加分。最高50分封顶,具体考核内容、计分办法和考核部门见附件3。
5.倒扣分。具体考核内容、计分办法和考核部门见附件4。
村级经济合作社,按村(居)“三资管理与村级收入”考核细则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合作社补贴金额。
三、考核结果运用
(一)报酬组成
1.村(居)干部报酬由基本报酬、奖励报酬两部分组成。
(1)基本报酬
按村(居)规模大小确定(以2017年末统计人口为准)。
第一档,大村(居):人口在2500人以上的基本报酬为每月3800元。
第二档,中村(居):人口在1500-2500人的基本报酬为每月3700元。
第三档,小村(居):人口在1500人以下的基本报酬为每月3600元。
(2)奖励报酬
奖励报酬按考核得分结算,分值年终由街道党工委综合村(居)规模、经济收入等讨论决定。
定编定岗的两委成员报酬以党组织书记为基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为9折,党组织副书记、村(居)民委员会副主任、文书、分管环境卫生的两委干部为6-8折,其他在编在岗干部为4-7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报酬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其中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的基本报酬由街道全额支付。
2.社区专职工作者报酬由基本报酬、奖励报酬、福利三部分组成。
(1)基本工资:社区书记、主任按2800元/月发放,副书记、副主任2400元/月,妇女主任和文书2300元/月,干事22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