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推进农产品生产基地检测能力建设,确保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度实施农业产业振兴战略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区委办〔2018〕84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绍兴市柯桥区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建设规范》,请遵照执行。
绍兴市柯桥区农林局
2018年9月19日
抄送:省农业厅,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区府办,区农业行政大队,区农技推广中心。
绍兴市柯桥区农林局办公室 2018年9月19日印发
绍兴市柯桥区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建设规范
为推进我区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以下简称“检测室”)建设工作,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度实施农业产业振兴战略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区委办〔2018〕8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规范。
一、建设对象
柯桥区范围内具有一定农产品生产规模,且尚未建立检测室的农产品生产主体(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通过企业申报、镇街审核,并报区农林局备案。新备案建设检测室原则上每年不超过3家。
二、建设内容
1.功能布局。检测室由检测区、办公区两部分组成,总面积不少于30㎡,其中检测区面积不少于12㎡,检测室布局合理,有良好的照明和通风设施。
2.设施设备。配置有冰箱、农残快速检测仪(8通道2台或16通道1台)和辅助设备、样品柜、电脑、办公桌、文件柜、工作台等设施设备;要求通水、电、网;有空调等温控设备。
3. 数据传输。建立数据管理平台,所有检测结果能实时上传至区农林局追溯监管平台,并与省市平台实现实时对接。
4.制度上墙。检测室应制定相关管理和检测制度,并上墙公示。
三、其他要求
检测室应符合消防、防盗、防灾等其他规定。
附件1:柯桥区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建设申报备案表
附件2:柯桥区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建设 验收标准
附件1
柯桥区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建设申报备案表
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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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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