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升我区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增美,根据区委办、区府办《关于印发2018年度实施农业产业振兴战略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区委办〔2018〕84号)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2018年度实施农业产业振兴战略政策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18年实施农业产业振兴战略政策实施细则
绍兴市柯桥区农林局
2018年10月19日

绍兴市柯桥区农林局办公室 2018年10月19日印发
附件
2018年实施农业产业振兴战略政策实施细则
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升我区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增美,根据区委办、区府办《关于印发2018年度实施农业产业振兴战略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区委办〔2018〕84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菜篮子”基地建设项目
我区“菜篮子”各类别项目的申报条件、补助内容、补助标准、验收管理等均参照《绍兴市农业局绍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绍兴市“菜篮子”扶持政策的通知》(绍市农局专发〔2018〕15号)中所对应的政策执行。
二、林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一)竹园作业道路
1.申报对象。竹林连片面积500亩以上的村。
2.补助标准。对实施的作业道路建设(提升)工程实行全额以奖代补,按实结算,最高不超过30万元,申报时,属于经济薄弱村的,最高不超过50万元。
3.补助要求。项目以村为单位进行申报,经所属镇街审核通过后递交申报文本,由区农林局根据实地踏看及资金计划下达立项;新建道路列入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提供现状调查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及验收标准文本,经现场踏看、公示无异议后,按文件规定予以补助。
(二)香榧园区作业道路
1.申报对象。属于香榧综合区范围或已通过区级精品基地以上验收的单位。
2.补助标准。开展道路建设(提升)工程的,每平方米以奖代补15元。
3.补助要求。项目经所属镇街审核通过后递交申报文本,由区农林局根据实地踏看及资金计划下达立项;新建道路列入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提供现状调查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及验收标准文本,经现场踏看、公示无异议后,按文件规定予以补助。
三、农产品公用品牌及农事节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