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柯桥街道2019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的
通 知
各社区(居)、企事业单位、有关职能站所:
现将《柯桥街道2019年安全生产责任制》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学习领会并切实贯彻执行。
中共柯桥街道工作委员会 柯桥街道办事处
2019年3月14日
抄送:区安委办、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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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街道党政办公室 校对:姚佳丽 2019年3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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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街道2019年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预防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订本责任制。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强化红线,严守底线,努力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
安全生产责任分解
一、分级负责,明确安全生产责任
按照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要求,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街道各办(中心)、有关职能站所、各社区(居)、企事业单位都要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承担起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街道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组织、总指挥,代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对全街道安全工作进行领导、指挥和协调。
(二)街道各办(中心)、有关职能站所对各自负责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第一责任。
(三)各社区(居)对本辖区及隶属管辖单位(工业园区等)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第一责任。
(四)各企事业单位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第一责任。
二、各司其责,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按照“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现行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行条块分工,层层分解安全生产责任。
(一)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组长、副组长和各成员单位安全职责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街道党政办、经济发展办、城建管理办、房屋征收办、社会事业办、综合管理办、驻社区(居)指导中心、柯桥派出所、柯桥市场监督管理所、柯桥交警中队、柯桥教育总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柯桥国土所、质监柯桥分局、街道安监站及消防站等15个单位和部门组成。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工业副主任、人武部长任常务副组长,其它相关班子人员任副组长,各成员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联络、沟通、衔接。
1、领导小组组长主要职责
负责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安全生产责任分解,责任落实、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和重大安全问题协调解决,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制度。
2、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主要职责
协助组长做好面上安全生产日常协调与管理,负责分管线安全生产工作。
3、领导小组副组长主要职责
负责各自分管线所涉的安全生产工作,以及所联社区(居)和楼宇的安全生产工作。
4、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⑴街道党政办:负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联系协调和街道大楼安全工作,提供安全生产工作后勤保障。
⑵经济发展办:负责街道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含出租企业)、限上商贸企业生产经营安全以及辖区范围内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⑶城建管理办:负责建设、拆违工程,老旧小区改造工地、物管领域以及出让但未开发土地上的安全工作。
⑷房屋征收办:负责拆迁工地、储备土地、安置房建设工程和道路交通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⑸社会事业办:负责文化、卫生、教育系统和社会培训机构、养老机构及医院诊所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
⑹综合管理办:负责住宅和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民爆物品和公共人员密集场所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
⑺驻社区(居)指导中心:负责各社区(居)辖区内工业园区、企业(包括所属标准厂房)、经营户、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漆经营等)和高层建筑、地下车库、出租房、煤气中转点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
⑻柯桥派出所:负责辖区内民爆物品,商场、宾馆、饭店、超市、网吧、影院、体育健身场所、休闲中心等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易发的爆炸、火灾、触电等安全生产工作。
⑼柯桥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各类专业市场、集贸市场易发的爆炸、火灾、坍塌、触电、通道不畅及重大食品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