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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绍兴市柯桥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19年绍兴市柯桥区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精神,及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改革创新、担当作为、攻坚克难、狠抓落实,认真落实县乡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积极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扎实推进依法执政、公开施政、廉洁施政、诚信施政,高标准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明确的各项任务,为柯桥加快打造“绍兴大城市建设的排头兵、接轨沪杭都市圈的桥头堡”,奋力进军全国“十强区”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有序推进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向镇<街道、开发区>)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代办点延伸,打造“代办点+自助服务终端+网格员服务”的便民服务模式。(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区大数据管理中心、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开发区>)打好“标准地”、承诺制、中介提速、代办制、区域评价、流程优化等改革组合拳,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从赋码备案到竣工验收审批时间“最多90天”。(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自然资源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全面落实外商投资企业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级有关部门)联动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证照联办,减少涉企证照事项。(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加快部门和地方办事系统对接和数据归集工作,构建一体联动、一网通办的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区大数据中心)深化“全城办”改革,实现户籍、车管、社保医保、民政等高频涉民事项的“区域内通办”。(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医保分局、区民政局)所有民生事项和企业事项开通网上办理,8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办理”,90%以上的民生事项实现“一证通办”。(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区大数据中心)提升办事服务便捷度,政务服务事项跑零次比率达到90%以上,即办事项比率达到50%以上。(牵头单位:区大数据中心,配合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全面整合区级各类政务服务APP,大力推行政务服务“掌上办”,推进区级各类移动政务服务整合、汇聚到“浙里办”APP。(牵头单位:区大数据中心)
(二)深化简政放权工作。继续深化权责清单制度改革,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牵头单位:区委编办)组织开展变相审批和许可自查整改工作,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为名行审批和许可之实,基本实现行政许可事项“应放尽放”。(牵头单位:区司法局,配合单位:区行政审批局)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推行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牵头单位:区司法局,配合单位:区级有关部门)
(三)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组织清理违反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的政策文件。(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现公平竞争审查100%覆盖;开展全区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准入行为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开发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监管。(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打造最佳营商环境法律服务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加强国际贸易等涉外法律服务。(牵头单位:区商务局,配合单位:区司法局)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改革试点,探索建立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和指标体系。(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实施企业法律顾问倍增计划,年增长率不低于10%;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法律顾问工作。(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完善黑恶势力犯罪司法办案标准。(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配合单位:区司法局)
(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依法加快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加强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公共服务领域延伸,提升教育、医疗卫生、供水、电力、燃气等公共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区教体局、区建设局、区卫生健康局等分别负责)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加强清理工作力度。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区司法局,配合单位:区级有关部门)组织清理违反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的政策文件,做好与机构改革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牵头单位:区司法局,配合单位:区级有关部门)
三、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一)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制定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相关制度,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100%覆盖。(牵头单位:区府办,配合单位:区司法局、各镇〈街道、开发区〉)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推动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核制度100%覆盖。(牵头单位:区司法局,配合单位:区级有关部门)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力度,加强与区委、区人大、区法院相关工作机构衔接联动机制建设,形成备案审查工作合力。(牵头单位:区司法局,配合单位:区级有关部门)
(三)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决策咨询论证作用,有序推进政府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牵头单位:区司法局,配合单位: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开发区>)全面推行公职律师制度,完善公职律师履职保障机制。(牵头单位:区司法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四、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机制,出台改革实施意见。(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配合单位:区级有关部门)落实中央专项部署,整合组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领域行政执法队伍。(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文广旅游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执法局分别负责)健全完善区镇行政执法统筹协调机制,推动更大范围融合基层执法力量,在镇(街道、开发区)试行一支队伍管执法。(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配合单位: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