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柯桥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绍兴市柯桥区交通运输系统空气质量达标进位2019年专项行动方案》和《绍兴市柯桥区交通运输系统空气质量达标进位专项行动考核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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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柯桥区交通运输系统
空气质量达标进位2019年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绍兴市柯桥区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18-2020年)》(区委办〔2018〕94号),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治理,提升大气污染水平,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结合我区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按照“全民总动员、打好翻身仗”工作要求,全面实施达标进位专项攻坚行动,发挥交通运输部门工作优势,协同生态环境部门,共同加快推进空气质量改善,坚决打赢我区蓝天保卫战,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营运船舶,全区船舶平均吨位提升至406吨;加快推进老旧营运车辆淘汰工作,淘汰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290辆,淘汰更新老旧燃气出租车辆93辆;全面落实交通工程“七个100%”,重点区域工地、道路扬尘明显得到抑制;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完成4套以上;开展营运船舶燃油含硫抽检不少于5艘次。
二、专项行动计划
根据《绍兴市交通运输系统空气质量达标进位2019年专项行动方案》《绍兴市柯桥区空气质量达标进位专项行动方案》,结合交通运输部门职责,着力推进柴油货车、扬尘污染和汽车维修绿色治理行动。
(一)柴油货车治理专项行动
1.加快老旧营运车淘汰更新。2019年底前,完成市下达淘汰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任务。会同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大路检路查力度,重点查处超载、超排放及未清洗的柴油货车。(责任单位:区运管处)
2.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严格控制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重点区域内,非道路移动机械未经登记、排放不达标的,不得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工地施工作业。(牵头单位:建管科,责任单位:区公路处、港航处、交通质监站)
3.加快推广新能源车辆。加快推进充电桩建设力度,更新或新增公交车全面使用新能源车。(责任单位:区运管处)
(二)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1.全面落实交通工程“七个100%”。建立交通工程建设工地完善扬尘控制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强化监督及考核管理。(责任单位:区交通质监站、公路处)
2.实行公路清扫标准化作业。开展主要公路重点区域机械化清扫和洒水作业,主要公路重点路段晴天每天确保两次洒水作业。加强管辖公路两侧绿化,消除裸露地面。(责任单位:区公路处)
3.落实做好码头港口扬尘治理。落实辖区港口码头企业、经营业主加强扬尘管控,作业区不得裸露,及时洒水喷雾,加强巡航检查,督促落实货运船舶按要求覆盖篷布等。(责任单位:区港航处)
(三)汽车维修绿色治理行动
1.推广汽车补漆使用环保型涂料。除油罐车、化学品运输车等危险品运输车维修外,汽车补漆使用即用状态下VOCS含量不高于540克/升的涂料,鼓励底色漆和面漆使用即用状态下VOCS含量限值不高于420克/升的涂料。(责任单位:区运管处)
2.开展汽修行业喷涂作业规范性整治行动。加强生活服务业废气治理,督查车身烘烤设备的废气处理情况,全面取缔露天和敞开式汽修喷涂作业。(责任单位:区运管处)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强化工作落实,制定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编制工作清单、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如期完成蓝天保卫战的相关目标任务。
(二)加强督查检查。组织开展各类常态化巡查、督查,强化执法监管,加强公路、水路巡查和交通建设工地督查检查,开展道路运输行业督查,保持公路、码头港口、交通工程工地现场等洁净。
(三)加强宣传引导。大力营造全民治气的浓厚氛围,丰富环境宣教形式,多层面、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治气系列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社会大气污染防治意识。
附件:绍兴市柯桥区交通运输系统空气质量达标进位2019年专项行动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