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浙江省政府关于《县乡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精神,现根据《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19年绍兴市柯桥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
一、任务安排
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机制
主要内容: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100%覆盖。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一并落实涉及机构改革的专项清理,针对全区范围内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和工作涉及机构改革需要调整的,相关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开展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工作
主要内容:根据省市统一安排,做好全区范围内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工作的推行。
(三)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协作联动工作
主要内容: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和检察监督协作机制,推进完善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和情况反馈的制度,发挥纠错、问责功能。
(四)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主要内容:根据《浙江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办法(试行)》的要求,全面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2018年6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期间全区已办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卷进行评查。重点对食品药品、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等领域2019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随机抽查、集中评查。
(五)开展《浙江省企业权益保护规定》实施情况检查
主要内容:对《浙江省企业权益保护规定》的实施情况:开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合法权益平等保护情况;相关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和监管检查情况;依法征收税费情况;相应的投诉举报处理情况;是否存在其他未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情况。
(六)开展行政执法主体与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确认工作
主要内容:全面开展全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公告工作,切实厘清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促进执法规范公正。严格按照证件管理相关制度要求,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证培训及资格考试等工作,确保全区持证率在90%以上。对部门证件管理情况、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参与执法活动的现象,依法制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七)实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
主要内容:组织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并对外公布,除依法不得公开的议题事项外。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时应包括决策事项名称、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承办时间与实施计划等内容。
(八)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主要内容: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区行政执法机关要强化事前公开,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事前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规范事中公示,全区行政执法机关政务服务窗口要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窗口基本服务信息;加强事后公开,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于每年1月31日前公开本机关上年度行政总体情况有关数据,并报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九)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主要内容: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区行政执法机关要通过完善文字记录,参照省级行政执法文书格式,结合本地实际,完善有关文书格式;规范音像记录,按照省级有关规定编制或完善本机关的音像记录事项清单;严格记录归档,建立健全基于互联网、电子认证、电子签章的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工作机制;发挥记录作用,建立健全全过程记录信息调阅制度。
(十)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