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柯桥区山塘水库工程范围限权划界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浙水科〔2016〕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明确我区水库和重要山塘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更好实施依法管理,现对全区水库和重要山塘的管理范围(保护范围)进行划界限权。
一、基本情况
全区现有万方以上水库山塘384座,主要分布在稽东镇、王坛镇、平水镇、兰亭镇、漓渚镇、福全镇、柯岩街道、钱清镇、湖塘街道、夏履镇、杨汛桥镇等11个镇(街道),其中中型水库1座,小(1)型水库1座,小(2)型水库49座,5万方以上山(1)型山塘46座,万方以上山(2)型山塘287座。本次划界范围为小(1)型水库、小(2)型山塘和山(1)型山塘,其中小型水库50座,山(1)型山塘46座。
二、划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浙水科〔2016〕6号)等文件及有关规定进行划界。
三、划界对象及标准
(一)小型水库
列入本次划界对象的小型水库有:解放水库、鹅湖水库、舒村水库、平原畈水库、岭下水库、兰若寺水库、大鸡笼水库、决心水库、香水海水库等50座小型水库。
划界标准:依据《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小型水库大坝的管理范围为大坝两端以外不少于的地带(或者以山头、岗地脊线为界),以及大坝背水坡脚以外至内的地带;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以外至内的地带。水库库区的管理范围为校核洪水位或者库区移民线以下的地带;保护范围为上述管理范围以外至内的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