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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审批领域部门间“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朗读

区有关部门:

《关于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审批领域部门间“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区委改革办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请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材料至区行政审批局。

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

2019年3月30日

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              2019年4月12日印发

关于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审批领域部门间“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切实减少部门间办事环节,改善发展环境,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效率,根据《省委改革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加快推进部门间“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通知》(浙改办发〔2019〕3号)、《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部门间“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绍市委办传〔2019〕11号)精神,按照《中共柯桥区委办公室 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部门间“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区委办传[2019]5号)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办事标准化、信息化、集成化的要求,参照“八统一”模式,全面梳理公布区级政府投资项目部门间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扎实推进政府自身改革,着力解决多次跑、多头跑、时间长、环节多、签字烦等问题,全面提升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效率,努力把我区打造成为“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政务环境最优”的地区。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计划管理。年初排定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时,对项目进行合理分类,根据审批方式类别,分为区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区管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计划、区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发文时对不同项目计划的审批方式予以明确,区发改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各业主单位排出项目年度推进的横道图、节点图,为申报单位指明审批路径,避免申报单位“走弯路”。建立完善项目储备制度,区发改局会同区财政局、自然资源分局、建设局以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利用“多规合一”技术成果,制定项目入库、出库条件,落实前期研究经费,推动项目前期工作有序进行。

(二)梳理办事事项。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申领不动产证审批全流程的要求,区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分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局、公管办等各涉审部门以“一件事”为标准,参照企业和群众到部门办事“八统一”要求,对本部门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制定部门间审批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明确办理条件、时间、流程、材料及部门(科室)责任,构建全业务、全过程的服务链,推进部门间办事标准化,夯实部门间办事“最多跑一次”的根基。

(三)推行容缺受理。政府投资项目各涉审部门提出允许实行容缺受理的审批事项和条件。对非即办类审批事项,在基本条件、关键材料具备,申请单位提供书面承诺,允许在非关键性材料缺少或存在瑕疵的前提下先行受理并进入审核程序,在审批时限内补正材料后及时出具办理结果。

(四)实行文件共享。加强材料共享,实行三个不提交,即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的不提交、由本部门出具或可通过本部门信息系统数据交换获取的不提交、可自行查验获取的不提交。拓展OA办公系统、钉钉等载体应用,部门完成一个审批事项以后,应当将审批文件推送至需要此审批文件的所有区级部门,无需项目单位另行提交,变部门间“最多跑一次”为“一次不用跑”。

(五)加强技术支撑。为保障政府投资项目审批部门间“最多跑一次”改革,各涉审部门应当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的网上受理、资料审查、审批决定、电子送达、协同监管及指导服务,将投资项目“按事项”办理优化为“一件事”办理,“X个系统”审批优化为“一个系统”审批,“多个项目库”管理优化为“一个项目库”管理,不断优化办事流程,提升审批效率,确保做到100%应用平台、项目单位100%网上申报、政府部门100%网上审批、电子批文100%回传至在线平台、100%在线归档,变“部门跑”为“数据跑”。

(六)主动上门服务。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各涉审部门在开展审批工作时,要提前介入审批辅导,法律、法规规定审批前后置关系的,在不影响审批部门履行职能的前提下,按照从优原则,做到后置部门提前介入审批过程,先期进行预审查,待业主办理前置审批手续后即予审批。每个部门至少主动上门对接一次项目业主单位,讲解审批有关事项、操作流程、所需材料、注意要点等,做到上门服务“最少跑一次”。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并印发实施方案(2019年3月底前)

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制定具体可操作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领域部门间“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报区委改革办审核,3月底前由区行政审批局印发实施。

(二)建立工作小组(2019年4月15日前)

4月15日前,各相关部门确定政府投资项目审批领域部门间“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负责人及联络员,并填写《政府投资项目审批领域部门间“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负责人及联络员汇总表》(附件1)报区行政审批局。

(三)梳理办事事项及指南(2019年4月2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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