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村(居、社区)、工贸企业:
为有效缓解华舍街道电动自行车充电难问题,切实减少火灾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2019年柯桥区十项民生实事项目工作要求和《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柯桥区城区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在华舍街道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建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9年10月31日前,计划在街道老旧小区、高层住宅小区等公共区域,完成200个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建设,同时带动工贸企业自行建设150个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实现因电动自行车起火零亡人事故目标。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属地负责、因地制宜、统筹建设的原则。在摸清老旧小区和高层住宅小区现有电动自行车数量的基础上,广泛征询业主意见,结合小区和工贸企业的实际,按照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建设工作的要求,确定“一区一策”的实施方案和长效管理制度。
三、实施范围和要求
(一)实施范围
华舍街道范围内的老旧小区、高层住宅小区、商贸楼宇、工贸企业,本着相对集中、方便多数的原则,按电动自行车数量与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数量10:1的比例,在小区内公共区域多点建设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各单位根据电动自行车拥有数量,结合场地情况,统一规划、分批实施(两个小区以上的)、有序推进。
(二)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和车棚消防安全要求
1.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须单独设置在室外,与其它建筑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相邻一侧居住建筑外墙上不得开设门窗洞口。
2.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应符合国家质量技术标准,具备“三防一限八断电”功能,每套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之间用实体墙进行防火分离。
3.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车棚应采用不燃材料。
(三)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和车棚其他要求
1.每个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可根据不同点设置充电口数量,方便停车、美观大方、合理布点,符合小区规划定位。
2.对建设5个以上充电口的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应建设车棚,车棚规格按照长度4米以上、高度2.2—2.5米、深度2.5—2.8米的标准建设,因场地限制,可适当调整。条件允许的要安装照明和视频监控系统。
3.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车棚按照区建设局下发的设计标准设计。
(四)建设方式及费用
1.村(居、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