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2019年,柯桥区气象局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市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及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明确的各项任务,为加快推进柯桥气象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
1.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识。随着国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以及气象部门防灾减灾体制特别是防雷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局高度重视新形势下气象法治工作在气象事业发展中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将其作为一项履行社会管理职能、规范行政行为、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强化行政监督、依法推进气象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气象部门的决策部署,切实将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好。
2.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气象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年度目标任务和气象现代化体系建设重要内容,制定并印发了《绍兴市柯桥区气象局2019年气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二)坚持“放管服”相结合,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3.不断完善气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坚决贯彻“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理念,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
按照省气象局“八统一”工作要求,对办事事项名称、办事材料进行全面梳理,切实做到事项名称与省局公布的三级目录保持一致、权力事项库办事指南与窗口纸质办事指南一致,“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全部实现网上申报;按照区改革办的统一部署,充分利用浙江政务服务网,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一窗办”受理平台对接工作。目前,8个气象行政许可事项和一个公共服务的政务服务指标“网上办、跑零次、即办、材料电子化、承诺时间压缩比” 等均实现100%,投资管理条线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纳入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3.0版)。
4.建立完善气象安全监管工作机制。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进一步加强防雷安全风险管控,制定《2019年柯桥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旅游景区防雷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从4月15日至6月30日,通过实施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场所防雷安全隐患全覆盖排查和旅游景区的双随机检查,发现和整治一批防雷安全隐患,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积极推进政务公开
5.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坚持把依法行政知识列入机关工作人员综合培训和科级干部任职考核的重要内容。全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法律法规知识4次,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部署工作2次,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学习3次、法律知识微考学5次,进一步增强了气象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6.完善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先后制定(或修订)《中共绍兴市柯桥区气象局党组工作规则》《绍兴市柯桥区气象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绍兴市柯桥区气象局工作规则(2019年修订)》《绍兴市柯桥区气象局干部选拔任用民主推荐工作办法》《绍兴市柯桥区气象局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工作办法》等制度,强化“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和民主集中制,坚持把公众参与、民主讨论、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对于气象现代化建设重大项目、气象事业改革重大任务以及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等重大决策,坚持出台前合法性审查把关机制,广泛听取和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做到未经深入调查研究的不决策、未充分征求意见的不决策、未做政策分析和可行性论证的不决策。
7.深入推行政务信息公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柯桥政务网,严格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和发布机制,明确气象部门职责权限,强化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信息公开,把政务公开作为政风行风建设和拓宽延伸气象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四)营造法治氛围,开展多形式气象法治宣教活动
8.部门联合开展法制宣传。积极参加区司法局、区安监局等主办的法治宣传主题活动,以“防灾减灾、安全生产”为气象普法主线,通过宣传展板、分发资料、现场解说等形式,积极开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六进”活动,向社会公众宣传《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
9.利用多媒体开展法治宣传。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进行气象灾害预警和气象法律法规宣传。组织群众参加气象法律法规有奖问卷,举行“童心天气”幼儿绘画比赛,广泛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营造“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的社会氛围。
(五)严明行政执法,加大监管检查力度
10.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完善气象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行政执法程序制度、行政执法培训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培训和考核,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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